国电达州发电有限公司3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顺利通过省上达标认定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9-04-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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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由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等相关部门组成认定组对国电达州发电有限公司3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进行了现场认定。
认定组听取了国电达州发电有限公司3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情况汇报,现场勘查了32号机组除尘设施、脱硫设施和脱销设施改造运行情况,调阅了污染治理设施超低排放改造后运行历史数据,查阅了竣工环保验收监测。
目前,32号机组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稳定在烟尘:2.15 mg/m3、二氧化硫:6.38 mg/m3、氮氧化物:29.68mg/m3,满足《四川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中规定的在基准含氧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mg/m3的超低排放改在要求,认定组一致认为:国电达州发电有限公司32号机组达到国家超低排放改造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