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18年达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19-07-16 00:00:00 字体: [ ]

一、环境质量状况

2018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较2017年有所提高。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区域和道路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一)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2018年全市空气质量日均值达标率为87.9%,较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市城区及各县(市)空气质量达标率为80.8%~92.1%,其中,宣汉县92.1%,万源市90.9%,开江县90.7%,渠县87.1%,大竹县85.5%,市城区80.8%。全市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PM10、PM2.5和O3。各县(市、区)SO2、NO2、CO和O3年均浓度评价结果均达标;宣汉县、万源市和开江县PM10年均浓度达标;宣汉县PM2.5年均浓度达标。

2018年全市降水均未出现酸雨,与上年降水环境质量持平,均为非酸雨区。全市降水中主要阴离子为硫酸根、氯化物,主要阳离子为钙离子和铵离子,与上年基本一致。硫酸根与硝酸根的当量浓度比与上年没有根本变化。

(二) 地表水环境质量

2018年全市区域水质状况评价为良好(以年均值进行评价,粪大肠菌群不参与水质总体评价)。14条河流25个监测断面中,I~III类断面20个,达标率为80%;超标断面中,IV类断面3个,占12%;V类断面1个,占4%;劣V类断面1个,占4%。河流水质超标污染物有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年均值超标的断面为东柳河墩子河,平滩河碧山中学、牛角滩,袁驿河速建桥和石桥河凌家桥。

(三)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

2018年全市城市水源地全年取水总量9225万吨(地表水源),水质达标率(按主要指标,不含参考指标总氮和粪大肠菌群,下同)为100%。各季度、各城市水质达标率为100%,保持在2017年的水平。地下水源中,万源市地下水源取水总量335万吨,银洞子1号、银洞子2号、观音峡水源地水质各季度均达标。

2018年监测省控乡镇水源地265个,达标245个,占92.5%。全年取水量4867.222万吨,达标水量4644.37万吨,水质达标率(达标水量占取水量比例)为95.4%。其中,地表水源、地下水源水质达标率均为95.4%。宣汉县、万源市100%,通川区99.7%,渠县99%,大竹县93.6%,达川区89.9%,开江县52.4%、经开区39.5%。

(四)城市声环境质量

2018年,我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4.9分贝,声环境质量维持上年“较好”水平;城市道路交通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70.7分贝,噪声强度等级为三级;城市各功能区昼间达标率75.8%,夜间65%,昼、夜达标率功较上年分别下降3.4、8.3个百分点。

二、主要环保工作

2018年,市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295天,比年初目标超16天,优良天数达标率80.8%,超目标任务4.5%;PM2.5浓度47.1μg/m3,同比下降5.2%;PM10浓度74.6μg/m3,同比下降2.5%;全市主要河流水质稳中向好,4个国家考核断面(团堡岭、车家河、舵石盘、大蹬沟)地表水水质均值达标比例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5.4%;土壤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均完成或超额完成了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中央环保督察39项整改任务已整改18项,386件信访问题已整改363件,整改率94%;省环保督察反馈的493个问题已整改460个,整改率93.3%。

(一)夺取了央督“回头看”新胜利。打胜了“边督边改、宣传报道、后勤保障”三个“漂亮仗”。共收到央督“回头看”群众信访投诉件154件、办结154件、公开154件,办结率和公开率均为100%,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案件数量和全省排名均实现“双降”,开江县群众信访“0”投诉。省迎督办采用达州专刊8期,居全省各市(州)第1名,整改经验全省推广;省迎督办共印发《工作动态》31期,采用涉及我市动态21期;四川卫视、四川广播电视台相继报道《达州:集中整治饮用水水源地》《达州:加强油烟治理保卫蓝天白云》专辑2期,全社会关注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更加浓厚。

(二)实施了“八大战役”新举措。坚持以污染防治“八大战役”为统揽,三次产业首次实现了“231”向“321”的重大转变。一是“蓝天”保卫战。立足中心城区划分“五个控制区”,统筹实施“减排、压煤、抑尘、治车、控秸和VOC治理”六大措施;成功承办2018年四川省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填补了全省高含硫气体天然气开发硫化氢气体泄漏环境应急处置演练的历史空白。二是“碧水”保卫战。“一河一策”深度落实河长制,突出铜钵河等中小流域综合整治,5个国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已建成投用,22个市控监测站正加快建设。三是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印发《主城区黑臭水体整治目标任务》,凤凰山人工湖、景观通道至湿地公园、七里沟等3个黑臭水体已基本消除。四是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开展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立、治”工作和不达标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整治,完成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38个环境问题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经验做法被生态环境部全国推广。五是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快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清理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233个,持续推进“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六是“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战。分类制定企业整治方案和引导政策,453家“散乱污”企业已整治448家,其余正核查验收。七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大力实施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攻坚”方案,建成51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共覆盖55个乡镇,在建53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能够覆盖59个乡镇,开展前期工作110个乡镇。八是渠江流域保护修复攻坚战。扎实做好渠江沿江生态廊道保护修复,开展执法检查82余次,出动人员237余人/次,现场制止违法行为4起。重点加强了渠江流域上游宣汉县、万源市、自然保护区、饮水水源地和市、县城区河段作为重点监控河段,实现了全面禁采河砂。

(三)开创了“党政推动”新局面。坚持高位部署推动,市委、市政府确立2018年为“环境治理攻坚年”,并出台40项具体措施;一年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13次常委会、11次常务会和10次专题会,及时研究解决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领域面临的突出问题。市委书记、市长就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作出200余次批示,并深入一线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市委、市政府其他领导同志现场督导整改环保问题39次,挂牌督办整改任务130个。

(四)健全了“督察考核”新机制。一是健全督察督办机制。面向社会公开召集65名“环保公众监督员”参与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督查;引导8名退出领导岗位县(处)级干部全覆盖督查;创新开设“环保责任面对面”栏目,对18起环境突出问题进行曝光,18个责任单位有关负责人分别在市电视台向全市人民致歉;开办《阳光问廉》环保专题,曝光突出问题,回应群众关切。二是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各县(市、区)年度目标考核中环保工作的权重由4%提高至16%,其中万源市达到25%;首次约谈环保党政同责考评结果最后一位的县(市、区)和最后两位的市级部门负责人,明确不得评先选优和提拔重用。三是健全追责问责机制,加大“督政”力度,连续4次将生态环保领域问题作为正风肃纪专项督查内容进行重点督察,一年来实施追责问责24件126人。加大“督企”力度,深入开展“利剑斩污”“清废”“绿盾”等执法督察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全市共下达处罚决定书402件,处罚款7834.79万元,居全省第三;使用配套办法112件,居全省第二。

(五)促进了“抓班带队”新发展。一年来,调整配强市环保局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配齐派驻纪检组班子和人员,上派班子成员挂职生态环境部西南督察中心1名,转正正科级干部1名,公招选调生1名;探索建立班子成员联系县市区局制度,深入开展机关党建系列活动,按规定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会议;强化“廉洁细胞”建设,打造寓意深刻、形象生动的“1厅2室3步道4过道”的廉政文化“精神走廊”;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16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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