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7月3日-9月4日 经开区、开江共查处5起环境违法案件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19-09-11 00:00:00 字体: [ ]

从达州市生态环境局获悉,2019年,达州市生态环境始终坚持“两严两增两稳”执法,从73日至94日两个月间,达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达州市开江生态环境局查处多起环境违法案件,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达州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案例一】

73日,达州市开江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开江县曾家沟石料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石料场物料堆场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的相关规定,开江生态环境局对该石料的主要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并对该石料场作出罚款2万元的处罚决定。

同时,在执法人员对该石料场进行复查时,发现仍未整改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的规定,开江生态环境局责令该石料场停产整治。

【案例二】

82日,达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执法人员在对四川科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二期商混站未办理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建设。

经开区分局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责令该厂停止建设。

【案例三】

88日,达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执法人员在对达州市东森建材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物料堆场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经开区分局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责令该厂停产整治。

【案例四】

813日,达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执法人员在对达州市凯能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时未对生产作业区进行洒水喷淋作业控制粉尘排放。

经开区分局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责令该厂停产整治。

【案例五】

94日,达州市开江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开江县新太宝霖采石厂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石料场物料堆场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

开江生态环境局对该厂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的规定,对该石料主要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Copyright 2003-2020 Dazhou of Sichuan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达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蜀ICP备05031156号 公安备案号51170202000231
网站标识码:5117000005
主办单位: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