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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渠县生态环境局“四个强化”狠抓秸秆禁烧工作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0-06-28 00:00:00 字体: [ ]

一、强化部门责任。层层压紧压实秸秆露天禁烧工作责任,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全县建立了乡镇(街道)、村(社区)联防联控的禁烧工作协调机制,制定秸秆露天禁烧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各级禁烧责任。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采用网格化平台、召开社员大会、发放倡议书、张贴通告、悬挂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露天焚烧秸秆的危害性,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和环境保护意识,特别是加大了对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新兴经营主体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其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资源意识,严防露天焚烧秸秆。

三、强化综合利用。推进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能源化利用,重点推广秸秆粉碎粉碎旋耕还田,秸秆综合利用率在90%以上。

四、强化督查力度。县政府成立了秸秆禁烧专项督查小组(县政府督查室、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对管控不力的乡镇(街道)进行通报批评、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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