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根据2020年年度监测计划,市辐射环境管理监测站6月对全市十余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了监督性监测工作。随着工作的推进,每年监督性监测将按照不低于全部核技术利用单位20%的比例进行。
此项工作的开展,不仅为全市辐射环境管理及现场执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对核技术利用单位排除安全隐患提供了指导性意见,同时根据现场监测数据的对比也能够对社会化服务性监测行为起到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