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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三机制”构建环境执法与监测联动协同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0-07-29 00:00:00 字体: [ ]
            为提升环境执法效能,精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达州市构建事前沟通、事中配合、事后会商三项工作机制,建立环境执法与监测联动协同作战体系。

一是事前沟通机制。执法机构与监测机构建立联络制度,涉及双随机执法、信访投诉等任务时,执法机构提前3日向辖区监测机构书面提交监测需求,监测机构按监测需求时间与执法人员共同赴现场开展测管协同工作。

二是事中配合机制。现场工作时,执法人员与监测人员分工明确,协同配合。执法人员对排污单位生产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制作现场执法检查记录;监测人员根据执法需求,结合监测技术规范、标准和现场情况开展监测工作,确保监测工作客观、真实。

三是事后会商机制。在开展现场采样后监测机构及时对样品进行分析,出具监测报告,对超标样品在样品分析后2日内将线索移交执法机构。对在案件办理中存在争议的监测报告,由监测业务管理科室牵头,召集相关单位、科室会商,确保监测数据合法有效。

2020年以来,全市开展执法与监测联动协同48次,发现超标排污企业3家,集体会商监测报告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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