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7日22时许,达州市渠县生态环境局接到举报称“今天晚上有一外地车辆到渠县贵福镇收集废汽车电池,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请环保部门派员查实”。执法人员快速出击,到达贵福镇立即展开摸排,18日零晨1点20分在距离渠县贵福镇高速公路入口240米处,查获装有废铅蓄电池约8吨左右的大运牌轻型自卸货车一辆,当事人在现场未能提供相关手续,涉嫌非法转移危险废物。
执法人员对涉案物品连夜转至渠县一回收网点异地封存。目前该环境违法行为正在立案调查中。
当前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不规范,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案件呈多发态势。依法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污染行为,对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造成环境污染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或会同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涉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维护全辖区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