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重点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国电深能华蓥山电厂超低排放改造的实施进度,11月26日,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雷川带领大气科、科技财务科相关人员赴渠县对国电深能华蓥山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导。
雷川实地查看了正在改造的32#火电机组的施工情况,查阅了企业超低排放改造专项补助资金使用台帐,并在调度大厅对已改造完成的31#火电机组试运行后的减排效果进行了现场测试。
雷川指出,火力发电企业的超低排放改造不仅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推进火电企业绿色高效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和完成全市“十三五”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针对受疫情和市场行情影响,导致32#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进度缓慢问题,雷川要求华蓥山电厂:一是积极组织协调解决好施工问题,确保不影响整体工程进度。二是强化施工质量和安全管控,相关指标要全部达到设计要求,确保减排效果。三是要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大气污染防治项目资金管理要求使用环保补助资金,项目完成后要做好资金审计,并积极申报和组织开展验收工作。
据悉,我市拥有300MW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的企业共2家,分别为国电达州发电有限公司和四川华蓥山发电有限公司,前者已于2019年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正在施工的华蓥山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总投资1.8亿元(其中:申请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补助资金2000万元)。该项目总体进度已完成90%,预计12月底前可全面完成。华蓥山电厂超低排放整体改造完成以后,全部机组将按超低排放模式运行,机组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满足二氧化硫浓度不高于35mg/ Nm3、氮氧化物浓度不高于50mg/ Nm3、烟尘浓度不高于10mg/Nm3的超低排放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