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部署,建立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融资保障合作机制,支持生态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和环保产业升级重大项目建设,12月2日下午,达州市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融资工作推进会召开。会议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袁勇主持。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雷川介绍了达州市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三年行动计划相关情况,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达州市分行行长刘华波、中国农业银行达州分行行长陈沣分别就目前生态环境项目融资贷款进展情况进行介绍,对目前项目贷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和融资贷款办理流程进行了解读,以及各县(市、区)就目前项目融资需求、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发言,达州市金融工作局局长李政、中国人民银行达州市中心支行副行长李勇进行了讲话。
会议指出,2020年1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明确要求建立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2020年10月26日至29日召开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也明确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健康中国”和“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以及“十四五”时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达州作为长江生态保护屏障和长江经济带的重点区域,要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对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会议指出,要把“绿色信贷”和《三年行动计划》概念弄清楚,包括企业在内,在融资中要全面认识到项目的具体性质。生态环境部门在推荐中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要与主业主责有关的项目,金融机构在申报中要明确绿色信贷项目是否属于《三年行动计划》,不能模糊不清。同时,要有明确的定位,项目要成熟,程序要规范,要积极争取入库,要掌握好申报的政策法规与方式方法,要积极推进项目前期的开展,要做到真抓实干,生态环境部门与金融机构要积极和更多地召开推进会和联席会,紧紧围绕目标定位推进工作的开展,希望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让达州的“绿色信贷”走在全省的前列。
会议指出,银行建立专门的“绿色信贷部”,生态环境部门要建立起“绿色信贷”工作机构,并且银行要涵盖到各县(市、区)分支结构、县一级融资机构,生态环境部门要涵盖到县(市、区)一级生态环境部门,并确立好负责人和建立联系方式,形成有效的联席机制,从而更好、更便捷、更有力地推进工作的开展。同时,要秉存公心,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遇到问题要及时商榷、及时解决。财政部门要积极参与、要努力做好调控作用,要发挥政府计划和调整的特殊作用。要抓住机遇,搞好“绿色信贷”可以申请到更多的国家支持,让地方价值全面提高,从而形成良性循环和可持续的发展模式。
会议中,达州市生态环境局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达州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分行还分别签订了涉及总额不低于100亿元和50亿的三年融资意向性协议;宣汉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分行签订了15亿融资合作协议;达州市金地水务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达州市分行签订了签订了8亿融资合作协议。
据了解,截至11底,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达州市分行已支持生态环保项目13个,融资金额69.5亿元,目前已发放贷款12.05亿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分行支持生态环保项目12个,融资金额40.3亿元,目前已发放贷款4.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