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速出击 切实保护“象鼻子”商标专用权
来源:市工商局
发布时间: 2018-09-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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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7日下午,达州市象鼻子餐饮连锁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手持“象鼻子”商标注册证和投诉书以及侵权照片,急匆匆来到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投诉开江县新宁路“象鼻子”精品私房菜餐饮店在未经许可就擅自使用“象鼻子”注册商标,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请求予以更正和取缔。
接到投诉后,急企业之所急,工作人员结合市工商局正在开展的“2018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和“工商进万企、问计放管服”活动,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立即将投诉转至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该局接到转办函后,立即由商标广告监管股牵头,会同新宁监管所、稽查大队执法人员对开江县新宁路“象鼻子”精品私房菜餐饮店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该私房菜店店招、字号及相关横幅均含有“象鼻子”字样,投诉情况属实。执法人员对现场拍照取证,当即指出当事人的行为侵犯“象鼻子”注册商标持有人的专用权,并责令当事人对涉有“象鼻子”内容的店招、字号及相关横幅等予以拆除。
被举报人认识到其行为违法,按照市管局的要求,当即组织人员对侵权标示进行了拆除,并拍照留影。鉴于当事人立即拆除,改正违法行为,消除危害后果,开江县市场监管局要求其多学习法律法规,诚信、合法经营,对其行为不予立案处理。
投诉第二天上午,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工作人员向投诉人电话回复了处理结果,投诉人表示:非常感谢!没有想到你们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效率这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