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由达州市国家税务局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通过达州市国家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www.sc-n-tax.gov.cn/TaxWeb/template.go?_template=14671)下载,因篇幅有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可通过达州市国家税务局官方网站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栏目提出,或直接与达州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达州市通川区西外凤凰大道569号;邮编:635002;联系电话:0818-2182508)。
一、总体情况概述
2015年,达州国税系统全面贯彻《条例》、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和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着力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加强督促指导,全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了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和充分肯定。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国税系统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放在加强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增强税务工作透明度、转变工作职能和规范执法行为的角度来考虑,完善制度,创新方法,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市局党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承办单位抓落实,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三到位。明确系统各级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机构,职能部门按照对口原则落实公开事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呈现出了层层有人抓,级级有人管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公开举措,狠抓工作落实
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工作重点,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及“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思路,从切实维护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权益,从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从容易产生不正之风、滋生腐败的环节,从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的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和工作结果等方面入手,狠抓工作落实,使政府信息公开实现了全面公开、及时公开,内容涉及机构职责、人事任免、公务员招考、税收法规、办税程序、行风建设等多个方面,努力打造透明高效国税机关。
一是规范公开尺度。对所属各县(市、区)局利用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公开目录和内容的全面更新,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在规定时限内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对各县(市、区)更新目录和内容情况进行抽查。市局对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及答复做出明文规定,做到15日内回复。根据总局关于网站普查工作要求,及时对不规范的政务信息公开进行整改,公开信息质量大幅提升。
二是创新公开方式。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通过办税服务厅、新闻发布会和有关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和纳税人公开国税机关在工作中所取得和掌握的政府信息。依据档案管理规定,向地方档案馆、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等政府信息查询机构和场所移交相交资料,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丰富完善政务公开方式手段,紧扣纳税人信息需求充实市局互联网站内容,及时发布最新政策法规和工作动态;开通网上在线访谈,市局领导与广大网民直接沟通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宣传税收政策;开设纳税服务功能,方便纳税人通过网络办理有关涉税事宜,降低办税成本;接受网上国税工作建议与投诉,不断改进和提高纳税服务质量效率。
(三)加强指导监督,确保工作实效
加强系统指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系统整体培训统筹规划,对承担各级国税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开展对口培训辅导,确保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专职。立足长远,开展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建设中长期规划,采取巡视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对各级国税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开展情况进行督导。二是开展行风测评。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纳税人、社会各界及干部职工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深入推进税收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大力推进决策公开。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评议和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机制。制定实施涉及纳税人利益的重大决策前,广泛听取公众意见,确保科学决策。推进税收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效率和公开的原则,推进“以程序制约权力”的内控机制建设。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要求,界定工作责任范围,制定行为规范,明确岗位职责,着重加强对征收管理中涉及的纳税人认定、减免税、定税、处罚等环节,稽查管理中的查案、审理等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控。依法合理设定执法程序,借助网站、办税服务大厅专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规范审批程序,推动简政放权。及时向社会公布各项涉税行政审批的项目、程序及要求,并大力推行网上审批。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对于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要求,采取一事一申请一公开的办法,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后,按照上级机关要求,及时予以回复。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
(三)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
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税收政策法规,及时发布解读稿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政策解读效果。健全涉税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强化底线思维,坚持内外着力,以舆情问题倒逼工作优化,以工作优化防控舆情发生,形成正确的税收舆论导向。
(四)借力平台开展主动公开
一是利用市局门户网站进行发布。根据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我局大力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不断完善栏目设置,充实信息内容,优化页面设计,拓展网站功能,加强安全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强化网站互动,及时回复“局长信箱”的群众来信和“涉税咨询”中的问题。二是在政府统一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各级国税机关按照地方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要求,及时报送有关信息,在地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统一发布。三是以传统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各级国税机关充分利用好办税服务厅,及时公布最新税收政策和征管措施,提示纳税人享有权益,履行相关义务。四是推进税收宣传。开展好税收宣传月和日常税收宣传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为载体,向广大群众传播税收知识,宣传税收政策,展示国税工作。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深入贯彻实施《条例》,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继续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机制建设。2015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0份。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案件,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5年,市局未收到人大政协建议提案。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部署,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工作基础需进一步夯实、工作发展还不平衡、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等问题。2016年,我局将认真按照省局、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以深化征管体制改革为主线,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学习,提升业务水平。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新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提高信息公开人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准确把握政策要求,提高业务水平。二是贴近需求,完善公开内容。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广大纳税人对税收信息的需求,把纳税人最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三是升级网站,拓宽公开渠道。改版升级门户网站,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细化办事指南、咨询服务等指引性信息公开内容,做好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等信息公开,发挥网站作用,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好服务社会,服务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