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16年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03-13 00:00:00 字体: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达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达市信〔2017〕2号)要求,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达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www.dzgsj.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达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18-2533752。

 一、概述

2016年,我局立足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基础性工作, 认真推进政务公开,使社会公众享有更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统筹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分管局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工作要求,纳入目标管理,强化督促检查。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机制,依法有据,严谨规范答复,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公开时间更加及时、公开重点更加突出。

 (二)拓宽渠道,优化流程,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丰富公开形式。充分利用报纸、杂志、橱窗、展板广泛宣传工商部门的工作成效、法律法规、消费维权知识;积极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建设“达州工商”微信公众平台,极大地方便公众查询工商信息。公众可通过“工商要闻”了解达州工商最新工作动态、工商政策解读、消费提示等,通过“工商服务”查询工商登记、企业年报、信用信息、商标注册、消费维权等相关信息、流程,下载相关资料,通过“关于我们”在线查询全市工商系统市、县、所三级办事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广泛开展3.15宣传纪念活动,通过广场宣传、媒体宣传、下乡宣传、晚会宣传,发布消费警示3则,接受现场咨询15000余人次、受理投诉263件,发放宣传资料12万余份;在达州电视台开设“放心315”栏目(每周一期),发布消费提醒、商事制度改革动向等群众关心的信息;在政务中心工商窗口设立了人员职责岗位公告栏,印制了各类行政许可项目办事指南、设立了连接外网的电脑或触摸屏,作为信息查阅区。

 二是坚持依法公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工商门户网站、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重点公开了部门工作职责、内设机构、直属机构、领导分工、办事程序、服务承诺、“三公”经费、预决算等情况;公开了“消费提示、警示”“12315统计分析”、工商相关政策解读、民营经济发展等便民服务信息。全年通过各类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2607条(包括各类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其中政策解读信息15条、工作动态信息1078条、人事信息9条、财务信息2条、行政执法信息131条、市场主体登记信息23515条,其他信息7857条。我局今年未发生一起因政务信息未公开或未及时公开而造成的问题和群众投诉。

 三是注重在线回复。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功能,为公众提供工商事务、消费者咨询、申诉及举报等服务。今年共受理公众咨询1.1万人次,解答满意率为98%。参加达州电视台“阳光政务”栏目,围绕当前工商工作重点、人民群众比较关注的主要问题及新发布的工商政策等内容,在线接受人民群众的咨询、举报等,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是严把信息安全关。按照“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制定《保密工作制度》《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制度》《微信平台管理办法》,明确分管局领导、科室负责人审核程序,填写《市工商局门户网站(微信平台)信息发布审批表》,签字后方可发布。

 (三)立足职能,突出重点,抓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我局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要求,结合达州实际,狠抓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初步取得成效。

 一是依法督促企业公示年度报告、即时信息等有关信息。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令第654号规定,于每年6月30日前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自相关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企业对年度报告内容和即时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为督促引导企业依法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和即时信息,我局建立健全了“分工负责、绩效考核、三级联动、工作例会、综合协同、定期通报、约谈督办”市场主体年报公示机制。我市2015年度应年报企业26664户,已年报26577户,年报率为99.67%,位居全省第四;个体工商户应年报124339户,已年报122693户,年报率98.68%,位居全省第六;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年报2571户,已年报2570户,年报率99.96%,位居全省第一。

 二是依法公示工商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令第654号文件的规定,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企业信息,包括注册登记、备案信息,动产抵押登记信息,股权出质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2016年,我局共公示了16916户个体工商户、5680户私营企业、91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注册登记信息。

 三是依法公示企业公示信息抽查结果。根据省工商局随机抽取的企业名单,按照“谁登记,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我局随机抽取了执法检查人员,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对企业公示信息实施检查,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检查结果,记在企业名下。2016年,我局共抽查了743户企业,其中正常经营的587户,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54户,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57户,未按规定公示即时信息的26户,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11户,注销等其他情况8户,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101户,所有结果均已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供社会公众查询。

 四是依法公示企业异常名录信息。2016年,全市共有5203户(次)企业因不按规定公示信息或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被列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工作中受到限制或禁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32607条(含市场主体登记信息)。主要包括:政策法规文件、工作动态、办事流程、消费警示、知名商标认定、市级重守企业认定、企业年报信息、市场主体登记等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方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根据我市工商部门实际,我局确定了达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网、达州市工商局政务微博微信、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窗口、政务公开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场所。

 一是网站公开。依托达州政府信息网、达州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网、达州市工商局政务微博等发布各类信息。

 二是设置查阅点。依托市政务中心已有的触摸屏和电子显示屏,发布相关工商部门办事办照指南和最新的政策法规等,为群众提供更多权威的信息服务。

 三是依托政务公开专栏及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政务公开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上,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以及各类公告,为公众提供更为广泛、更为方便的政府信息发布方式。对拟在政务公开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上公开的信息,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信息的保密审查和更新,由办公室负责联系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6年度未收取任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费用,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6年度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信息公开的效率不够高、内容不够广、渠道利用不充分等。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改进。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根据企业和群众的信息需求,结合商事登记改革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市工商局政务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的建设,丰富群众办事方式。同时,按照信息全国“一张网”的建设要求,针对企业和群众比较关心的行政审批结果、行政处罚结果公告等信息,进一步做好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并根据要求做好信息抽查工作,将抽查结合、行政处罚结果等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通过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方便群众查询最权威的企业信用信息。二是规范依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政务公开规定》、《达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梳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和标准文书,使每一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依法依规办理。同时,进一步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和业务素质,有效满足申请人在生产、生活和科研方面的信息需要。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

1.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指市局公开的信息。

2.统计时间截至201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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