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达州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切实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的进步。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市人民政府将市信息公开办、达州政报和中国达州网站进行资源整合,成立了达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中心,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市人民政府以“中国?达州”网站和《达州政报》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文件要求,我市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何平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同时建立了由市政府办公室、市保密局、市监察局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小组,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界定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范围,正确处理了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统一编制了市、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主要工作部门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
2008年3月底以前,对2006年、2007年形成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在此基础上,编制了《达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达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
制定了《达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达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达州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试行)》和《达州市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三)改版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对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达州”进行了全新的改版建设,于2008年5月1日推出新版。网站以政府信息公开为重点内容,同时开设了“走进达州”、“达州新闻”、“政务公开”、“办事指南”、“市委书记信箱”、“市长信箱”、“互动交流”、“便民信息”等八个栏目,确保了政府信息及时发布,重大事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网站全年公开和发布政府信息12300余条。
(四)搞好《达州政报》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全年编辑出版发行《达州政报》12期共12000份,刊载市政府文件200余个。《达州政报》常年设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级文件”、“市长笔谈”、“工作研究”、“经营管理”、“新农村建设”、“巴山渠水”等栏目。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辟了“县域经济”、“经验交流”、“惠民行动”、“基层工作”等栏目。为便于市民查阅,《达州政报》在凤凰小区对面邮亭设立了免费赠阅点。
(五)加强信息审核、发布和报送工作
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中心共审核和发布市级各部门报送的公开信息4800余条;在“中国?达州”政府门户网站各栏目发布公告、新闻、信息共计6000余条;向“书记信箱”报送信息300余条;向“电子政务外网”报送信息1200余条; 向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44条;向省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3800余条,其中采用信息1800条。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中心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达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达州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达州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图”、“达州市政府信息申请公开表”、“达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达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中心受理公开信息申请告知书”等相关信息,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承诺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全年共受理一例公民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中心的指导和督促下,相关部门依法向申请人及时准确地提供了相关信息。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我市公民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相关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只收取了检索、复制等成本费用,没有收取其他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没有出现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的情况。
七、抗震救灾、灾后恢复重建信息公开情况
“5.12”特大地震发生后,在政府门户网站、达州政报开辟抗震救灾专栏,集中报道市委、市政府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工作以及全市上下支援灾区的情况。编写刊发了通讯《达州,在灾难中奋进》。多幅图片和报道被新华网、省政府网站及省级刊物选用。同时及时发布防灾避灾公告,刊发防震减灾知识,消除了恐慌心理,促进了社会稳定。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措施
全市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个别单位和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还没有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理解不深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在工作上表现出不主动、不积极,避重就轻,简单应付,流于形式。
二是部分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缺乏连续性,在机构、人员、经费保障和平台建设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距。一些单位的信息报送人员工作主动性不强,信息报送和信息更新不及时。目前,仍有个别部门尚未报送任何主动公开的信息。
三是一些单位信息公开的内容比较单一,重点不突出。有的只是简单公开了机关的工作流程、机构设置、规划方案、机关工作制度,对本部门应公开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避重就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敏感问题和关键部位没有依法公开。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如下改进措施: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在条例实施一周年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电台、宣传栏等多种方式进行大力宣传,使政府信息公开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是进一步充实、调整、完善网站内容信息,市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信息的报送力度,以保障网站的信息来源。
四是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对各部门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和督促。
五是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方法。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但不是唯一形式。要积极在本地档案馆、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在公共场所设置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等,以利公众及时完整地获取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同时在全市设立10个信息公开示范点,发挥好示范辐射作用。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