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相关部门获悉,市交警支队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整治专项行动。
整治期间,公安交警部门将会同公安禁毒部门对全市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吸毒人员进行全面清查,在切实掌握本地有吸毒记录的驾驶人基本情况后,对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或正在执行戒毒,以及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一律依法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公安交警车管部门还将进一步严格驾驶证申领核查程序,对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全市公安交警也将进一步加大对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突出路面查缉、“酒毒同检”,不定期开展联合查缉毒驾行动,始终保持对毒驾违法行为的严查、高压和常态化整治。 (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