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厅、市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按照《公安机关执法活动财物审计规定》和《2019年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活动财物专项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室联合督察支队、警务保障处组成审计组,于2019年8月8日至28日,对渠县公安局2018年度执法活动财物进行了专项审计。共审计资金962.88万元,检查案卷55卷,抽查会计凭证40册,查看实物78件,发现6个方面的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4条。
审计组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执法活动财物审计操作手册(试行)》,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督服务职责。一是积极开展审前调查。审计组在进驻渠县公安局开展现场审计前,主动函询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相关部门,认真走访执法活动财物管理相关部门,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及执法活动财物管理情况。二是高效进行现场审计。审计组在现场审计工作期间,根据《方案》要求和审前调查掌握情况,落实小组成员分工,明确审计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检查台账、复核案卷、盘点实物、座谈走访,并对渠县公安局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取得和控制的执法活动财物开展审计工作。三是客观完成审计报告。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计组成员积极开展讨论,认真对照相关法律法规,仔细复核审计底稿,准确定性审计问题,最终形成审计结论,完成审计报告。
通过此次专项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渠县公安局在收取、保管、处置执法活动财物和办理刑事、行政案件流程等关键环节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涉案财物方面的内控制度,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执行财经法纪,堵塞违法违纪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