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审计局在某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该县招商引资决策不规范,抽查投资5000万元以上、规模总计21.5亿元的6个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均未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且部分项目招商引资协议约束投资方的资金到位时间、开竣工时间等重要条款缺失。
为避免形成更大损失,审计发现问题后,按照边审边改的原则,及时与该县县委县政府沟通意见、提出建议。该县经济合作委员会根据审计发现问题和审计建议,在审计期间出台了《某县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对招商引资项目的范围界定、论证评估、审核把关、后续服务、动态监管等所有流程作出了明确规定,重点对风险评估、合理合规性审查、招商引资协议签订进行了规范,从制度上防范招商引资风险,推动招商引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