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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源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太平镇人民政府需优先解决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人员名单的公示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8-04-03 00:00:00 字体: [ ]

根据《达州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和《万源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的规定,经保障家庭申请、社区初审、太平镇复审、民政部门审核、相关部门协查、住保办终审,太平镇辖区符合保障条件需优先解决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的对象共计1 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请拨打住房保障股电话(0818--8626136)。现将优先解决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的保障对象名单公示如下:

裕丰社区: 刘学华

万源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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