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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源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项中恒冯胜秀申请廉租房的公示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8-05-11 00:00:00 字体: [ ]

根据《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源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的通知》(万府办发【2015】52号)文件规定,万源市太平镇天马山社区居民项中恒、冯胜秀夫妇于2016年6月申请的万源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经万源市太平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后需优先调配该夫妇公共租赁住房,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5天(2018年5月10日—2018年5月25日),如有异议,请拨打万源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818-8626136。公示期满,我办将按时对项中恒、冯胜秀夫妇予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特此公示

万源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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