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组合拳”保障农房建设质量安全
来源:市扶贫开发局
发布时间: 2019-11-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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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开江县突出全方位保障、全过程管理、全领域把关,打出农房建设“组合拳”,强力保障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截至目前,该县累计实施易地搬迁3385户、农村危房改造14305户,安全住房达标率100%,农村住房建设成效明显。
全方位保障,统筹推进农房建设工作。在组织上,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的住房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统筹农房建设工作。在机制上,建立农房建设工作周巡查、月调度、季分析的工作推进机制,组建由乡镇村建办牵头、村委、村民代表组成的农房巡查小组,常态化开展农房建设质量安全检查。在责任上,落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责任部门,各乡镇长为农房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村委会主任为具体责任人,构建县、乡、村“三级联抓”的责任体系。在模式上,坚持“专业的事由专业的人来做”,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对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环保5项指标签订服务协议,实行有偿服务方式,推进农房质量建设,确保工作管到点上、抓到关键处。
全过程监管,强力保障农房建设质量。规范建设选址。严格落实“三避让”原则,通过农房建设联席会议、联合论证、现场选址等形式,科学选取农房建设安置点。规范建筑设计,编制统一设计建设方案、统一施工图、统一编制农村危房改造通用图集,按照统一设计标准实施建设,规范农房建筑设计标准,确保了农房建设结构安全。规范建材管理,强化建材市场监管,突出联合执法、专项整治,仅2018年开展建材市场联合执法4次,专项整治12次,规范了建设市场管理,有效防止了劣质建材流入农房建设领域。规范施工队伍。坚持从资质审查和教育培训两端发力,明确规定集中安置点必须聘请有资质的建筑企业、分散安置户必须聘请有资质的建筑工匠实施建设,作为验收必备要件和硬性规定。规范监理服务。监理服务企业每月向住建部门和乡镇报告当月工程施工情况,年底进行绩效考核。对履职不到位、监理效果差的企业进行解聘,确保农房建设购买服务实效。
全行业把关,从严加强农房建设管理。严把建设程序关。坚持农房建设 “三先三后”:即规划、设计、施工方案先审查后实施,建材必须通过中介机构先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农房建设质量先达标后,再由五方责任主体签字认可,对不达标的一律不得进入下一施工环节。严把农房验收关。坚持农房建设验收不合格不交付使用的原则,对竣工后的农房严格实行“两级验收制”。由住建部门按照不低于农房建设20%的比例,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实行县级核查,有效防止农房建设质量不达标情况的发生。严把资金监督关。制定《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由县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等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违规骗取、偷工减料、贪污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对验收合格住房的资金拨付,由县财政将补助款直接拨付到农户账户,杜绝了拖欠截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