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达川区民政局决定,将全区各乡镇(街道)申报并符合条件的273名困难群众纳入五保保障范围,并从11月开始发放五保供养金。
大滩乡邱家坝村6组村民王明今年46岁,从小智力低下,属智力二级残疾对象,父母相继去世。今年,王明所在的邱家坝村村干部主动介入,帮助其申报五保,经过村上民主评议,乡村两级公示,民政局审批同意,将其纳入了五保保障范围,解决了他的后顾之忧。
近年来,达川区按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扩大了五保供养范围,将符合条件的9900余名农村困难对象全部纳入五保保障范围。大幅提高了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水平,其中,将分散供养五保对象月供养标准提升至280元/人,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月供养标准提升至370元/人,并建立起农村五保资金打卡直发到人机制。按照集中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充分利用闲置资源,改(扩)建成大树、赵家、南岳等16所农村敬老院,使全区部分年老体弱的五保老人逐步实现由分散向集中供养型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