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对困境儿童救助实现全覆盖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16-07-04 1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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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川区马家镇龙门村4组村民邓桂兵年仅13岁的女儿邓梅患地中海贫血病,6月中旬,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获得消息后,依据“特殊病种医疗救助”规定,主动上门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兑现10000元的特殊病种医疗救助金。达川区对辖区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重大疾病等处于困境的儿童实施救助,做到规定细、工作实,赢得百姓赞。近3年时间,共救助困境儿童2900余人次,发放救助资金370万余元,为全区困境儿童撑起一把安全“保护伞”。
建章立制 规范救助
2013年7月,达川区创新建立并实施“十大民生救助制度”,该民生救助制度规定,残疾人子女当年就读中等职业学校一次性救助学费1000元;当年就读普通高等专业学校一次性救助学费2000元;当年就读研究生一次性救助学费3000元。残疾人学生当年就读中等职业学校一次性救助学费2000元;当年就读普通高等专业学校一次性救助学费5000元;当年就读研究生一次性救助学费10000元。残疾人学生(子女)在达州市境内院校就读的生活困难对象一次性救助生活费1000元;在达州市境外院校就读的生活困难对象一次性救助生活费1500元。同时,该区在“十大民生救助制度”中的临时生活救助、流浪乞讨救助、特殊病种救助等制度中,对困境儿童优先实施救助。
“十大民生救助制度出台后,我们村干部有了一把尺子,哪个儿童该救助,哪个儿童不该救助,我们用这把尺子‘量一量’就知道了。”南岳镇九元村支部书记胡庭明介绍,辖区儿童和其他群众遇到困难能及时对照民生救助制度,找到相应的救助种类和救助标准。儿童和其他群众遇到困难只要告诉村干部,其余“跑腿”的事情就由乡村干部完成。
“没想到,这么快救助款就下来了!”前不久,正在读大学的渡市镇高均坪村5组女孩李亭亭的母亲患癌症医治无效离开人世,其家庭出现临时生活困难,村干部依照达川区“十大民生救助制度”,帮助其申请了临时困难救助,仅两天时间,李亭亭就领到了1500元临时困难救助金,不禁感慨万千。
审批及时 精准救助
近年来,达川区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境儿童,做到及时审批,救助精准。“没想到这么快屈德鸿小女孩的五保就审批下来了,她二季度共840元五保金已经直发到了银行卡上。” 屈德鸿小女孩家住道让乡燕子村4组,据燕子村支部书记郑中海 介绍,去年,小德鸿的父亲患疾病不幸去世,母亲属智力壹级残疾,爷爷奶奶年老多病,家庭十分困难,根据小德鸿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救助政策,村上及时为她申报了农村五保。
近日,达川区还大幅提高了全区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其中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提高116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提高70元。提标后,机构养育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246元,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748元,并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差额部分将给予补足。
“我们除对孤儿实施‘应保尽保’外,对全区450多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政策纳入了五保保障范畴,对家庭困难的2300余名困境儿童则纳入了城乡低保保障范畴。”达川区民政局局长方榕说,“近年来,达川区对困境儿童救助做到及时审批,凡困境儿童患病住院治疗后,较其他对象提高了救助比例和封顶线”。
动态监管 常态救助
今年,达川区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组干部进家庭、学校、社区,对困境未成年人的家庭基本情况、困境类别、监护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原有孤儿数据信息的基础上,对困境儿童、困境儿童家庭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定期进行核查,及时更新数据库。
渡市镇民兴村4组今年13岁刘佳蒙、刘佳勇系双胞胎姊妹,两姊妹出生不久,从小患智障的母亲因病医治无效撒手人寰,外地的父亲不堪家庭负担选择了离开,从未与小佳蒙的外爷外婆联系,沉重的负担落在了外爷外婆身上。今年6月初,渡市镇民政负责人王昌华在深入调查困境儿童家庭情况时得知小佳蒙两姊妹的情况后,与村组干部一道及时为他们申报了农村五保。小佳蒙两姊妹从7月起,每人每月就能领到280元保障金。其爷爷刘广安告诉记者:“两个孙女每年能领到6000多块五保金,完全可以保证两小姐妹健康成长,真心感谢党的好政策!”
近年来,达川区民政局还组织专门工作人员,不分节假日,不定时对车站、街面、繁华区域、通川桥南端、废弃房屋等流浪乞讨儿童集中活动和露宿栖身地进行巡查,一旦发现有流浪乞讨儿童,及时给予保护性救助。在全区各乡镇(街道)设置了流浪乞讨救助指示牌,向社会公开救助电话,24小时接受群众求助。民政部门主动与公安、城管部门衔接,及时掌握流动儿童的动态,提前做好流浪困境儿童的防控工作。
据悉,近3年时间,达川区民政局共救助流浪乞讨儿童420余人次,其中将26名患有疾病的流浪乞讨儿童送至医院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