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扎实开展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核查清理工作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6-09-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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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乡(镇)、村均成立五保供养对象核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议、悬挂宣传标语,层层安排部署,确保工作落实。
二是明确清理内容。此次核查清理的内容包括:已死亡的;正在服刑的;原未成年现已满16周岁且有劳动能力的(仍在接受义务教育或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除外);有生活来源的(国家给予的社会救助资金,补助资金,基础养老金等除外);16至60周岁恢复劳动能力的;有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且有供养能力的;同时享受五保供养和低保或孤儿政策的;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但未纳入五保供养的。
三是突出工作实效。通过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审核确认等程序,对全县7869人名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集中开展核查清理,共清退农村五保供养对象650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151人、分散供养对象499人),对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但未纳入农村五保供养的67人将按程序纳入农村五保供养。同时对散居五保对象享受集中供养标准、集中供养五保人员长期不入住敬老院的47人由集中供养转成分散供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