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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召开全市社会救助工作会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04-25 00:00:00 字体: [ ]

4月19日,达州市民政局召开全市社会救助工作会。会议总结回顾了2016年社会救助工作总体情况,分析了全市社会救助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安排部署了2017年社会救助重点任务。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文毅,市民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岳华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2016年,全市推动出台了《达州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等系列文件,加强政策创制,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救助政策体系。大力实施社会保障扶贫,实施特殊生活补贴,对全市26.7675万农村低保对象发放特殊生活补贴3644.36万元。城乡低保标准大幅提高,分别达到每人每月不低于430元、260元,同比增长16.2%和36.8%。全力推进医疗救助工作,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贫困患者在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达到71%。加强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和临时救助工作,提高城乡集中和分散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投资700万元建立23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在解决困难群众急难问题上的积极作用。全市社会救助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了突出贡献。

会议强调,当前社会救助工作已融入到脱贫攻坚大局,社会救助工作的大背景发生了变化,功能定位更加明确,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各地要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新理念,聚焦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问题、特殊需求,进一步健全政策制度、丰富服务内涵,维护好、发展好服务对象的基本权益。
会议要求2017年社会救助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大力实施社会保障扶贫,突出做好低保兜底一批,抓好抓实“两线合一”。二是加强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完善配套政策,增强能力建设,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及动态管理机制,要求达川区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信息化建设及规范化建设方面先行先试,抓出看得见、摸的着、可复制推广的经验。三是扎实开展城乡低保工作,加强信息化建设,重拳锤击“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问题。四是认真开展医疗救助工作,重点做好资助“参保参合”工作和精神病特殊群体的救助工作,加强医疗救助与卫生健康扶贫政策的衔接。四是强化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工作,精准锁定供养对象,科学制定供养标准,全面加强供养服务机构爱的管理,完善临时救助机制,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问题,补齐社会救助“短板”。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监察室全体人员,各县(市、区)民政局,经开区社会事务局社会救助、敬老院分管负责人,业务工作人员,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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