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11-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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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基本生活保障。将困境儿童分类纳入孤儿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范围,及时发放低保补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二是强化医疗康复保障。对孤儿和特困供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资助。为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实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将困境儿童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加强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慈善救助的有效衔接,形成困境儿童医疗保障合力。
三是强化教育权利保障。全面落实“三免一补”政策,对幼儿园在园的孤儿、残疾儿童及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减免保教费,对家庭困难的残疾儿童免费进行高中教育,对普通高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免学费,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困境儿童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或考入全日制本专科的,额外给予生活补助。
四是强化综合保护机制。强化困境儿童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分类明确替代监护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监测预防、发现报告、评估转介、帮扶干预”四位一体反应机制;乡镇将困境儿童信息录入《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村(居)设立1名专(兼)职儿童福利督导员,负责困境儿童权益维护等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