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涉及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市委副书记、市长郭亨孝列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胥健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邓瑜华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长郭亨孝关于任免案的说明,审议通过了《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涉及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表决通过了任免案。
会议指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次全方位、大力度、深层次的重大改革,是一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刻变革。要全面领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强化大局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拥护和贯彻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担负起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服务保障全市改革发展大局的职责。
会议指出,本次常委会会议,任命了新组建或重组、更名的市政府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希望新任命的同志倍加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恪尽职守、勤政为民,不辱使命、不负重托。
会议还举行了新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并颁发了任命书。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友清、吴应刚、梅榕、陈绪科、胡兵、朱丰年出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张洪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易晓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付全忠列席会议。( 彭小懿 王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