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胥健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友清、胡兵、朱丰年、李梅、唐廷教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厅级干部陈绪科,副市长王全兴,市政协副主席张洪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易晓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付全忠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达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表决通过了关于确定香樟、黄葛树为达州市“市树”的决定;表决通过了《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办法》;听取和审议了4个专项工作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2个执法检查报告;表决通过了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指出,此次审议通过《达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在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实施,真正让条例在推动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发挥作用。
会议要求,要加大“市树”宣传力度,做好“市树”培育种植工作,积极展现我市城市特色。要按照市委意见要求,加大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力度,进一步夯实财务会计和统计等基础工作,加快建立全口径国有资产信息共享平台,夯实国有资产报告基础。要进一步增添措施,强化力度,综合施策,使城市管理工作更有效率,取得更大成效。要继续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不断增强我市的文化软实力和竞争力。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确保宗教和顺、社会和谐。
会议强调,市人大相关专委会要认真执行监督法、预算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对标《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办法》的要求,全面依法履行好监督职责。全市各级人民法院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正确执行刑事法律,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食药和环境资源犯罪打击力度,为平安达州、法治达州建设作出新的贡献。(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