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从市生态环境局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今年一季度,我市主城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65天,达标率为71.4%,同比增加12天;主城区PM10浓度为7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7%;PM2.5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1.4%。
据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科长唐益波介绍,今年一季度,全省PM10平均浓度同比下降超25%的城市仅有2个,该项指标在全省优良天数率同比下降超10个百分点的城市中,我市同比改善幅度超全省平均值6.3个百分点,改善幅度位列全省第五。
同时,PM2.5在全省平均浓度同比下降超20%的城市中,我市以21.7%降幅超全省平均值5.9个百分点,改善幅度位列全省第七。
水环境质量方面,我市4个国家考核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良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为96.2%。(邱霞 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