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获悉,为深入推进中心城区民生实事和2020年“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集中整治活动,我市将开展中心城区“农村垃圾清运不及时、处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助力乡村振兴,2020年底前基本建立中心城区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置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农村新增垃圾点、垃圾堆,实现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部整治销号。
年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部整治销号
据了解,本次集中整治阶段为5月至11月,6月底全面摸清农村现有基础环卫设施现状并制定符合实际的规划;11月底完成各项整改工作任务;12月为检查验收阶段。紧扣“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有专门的负责领导”六有工作目标,建立健全保洁有人员、堆放有场地、运输有车辆、处置有去处的农村垃圾收转运处体系,持续推进建立完善中心城区农村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转运、市(区)级处理”模式,着力解决农村垃圾清运不及时、处置不规范问题。2020年年底,基本建立中心城区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置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农村新增垃圾点、垃圾堆、垃圾山,中心城区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部整治销号。
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有效收转运体系
从4月起,对中心城区农村现有的各类垃圾收集点、转运车辆等环卫基础设施数量、布局、功能以及村庄日常清扫保洁人员配置等情况进行摸底,按照“一村一档”建立档案。在全面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场镇、村(组)人口密度、垃圾产量等因素,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配齐配全配好垃圾收集点等环卫基础设施设备。对不规范不达标、数量不足的垃圾收集点,通过改建新建等方式进行功能完善、数量补齐、提标升级,做到便于投放、利于收集、符合要求。根据村庄规模、作业半径、劳动强度等合理配足配齐专职保洁员,建立健全农村保洁常态化制度,努力实现农村垃圾清扫、保洁全覆盖。日产垃圾原则上日产日清,对受其他客观原因限制的,可根据实际每2至3天进行清运,并加强对暂存垃圾的日常管理。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处理垃圾,适合在农村消纳的果皮、枝叶、厨余等分类后采取堆肥等就地减量。
治理存量垃圾 提升终端处置能力
专项整治将加快对中心城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销号,按照“一处一策”制定方案并开展整治,对完成整治的点位要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标牌,加强监管,防止反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要求,落实专人对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等全面排查和集中清理,完成整治后开展常态化管理。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力争尽早建成投运,从根本上解决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
同时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等民生工作,坚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与转变观念相结合,提升村民环保意识,加大农村垃圾治理资金投入,每村每年的专项资金不少于1万元,从而形成长效资金保障机制。□程琯 杨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