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达城街头,不时能看到机动车占用人行道违停。为集中整治此类交通违法行为,市四城同创办、市交警支队将在达州晚报微信公众号开设“随手拍”有奖举报通道。市民可将看到的“机动车占用人行道”现象拍下,通过微信举报。经交警确认有效后,举报人将收到红包奖励。
本次活动自2020年5月6日起,截止时间另行确定。整治区域为通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西城街道办事处、朝阳街道办事处、莲花湖管委会、凤西街道办事处、凤北街道办事处、复兴镇、罗江镇)、达川区(翠屏街道办事处、三里坪街道办事处、杨柳街道办事处、石板街道办事处、明月江街道办事处、河市镇、百节镇)、高新区(斌郎街道办事处、幺塘乡)。
市民拍下“机动车占用人行道”照片后,可通过达州晚报微信公众号“有奖举报”菜单栏上传,需配以文字说明事发详细地址等。对有效举报,市交警支队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并将结果反馈至平台,举报人将同步收到处理结果和微信奖励红包。
举报人反映问题应真实准确,问题描述、上传照片必须一致,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每次举报至少上传2张照片,第1张为车头正面近景照片,需体现车内无人和车辆号牌,如车头正面无法拍摄,则必须拍摄车尾远景照片;第2张为车尾远景照片,需体现停放在人行道上,如车尾远景照片无法拍摄,则必须拍摄车头近景照片。照片需用水印注明拍摄时间、地点,拍摄的图片要在10分钟内上传。同一位置同一车辆重复举报无效。多人举报的,按上传时间先后顺序,首条举报信息有效。
出现以下情形的,交警部门不予受理:拍照不符合立案标准的;虚假信息、人为制造投诉问题、翻拍影像的,或存在其他恶意投诉等行为的;拍摄时,驾驶人及时驶离的;投诉的问题非本活动规定的区域和类型;其他经认定无效投诉的问题;本次监督举报不接收的涉及信访和涉法涉诉的问题。
对有效举报,系统将自动通过微信红包的方式奖励举报人,红包大小为1至10元随机金额。每季度评选2名季度“举报之星”,每名给予200元现金奖励;每年度评选3名年度“举报之星”,每名给予300元现金奖励。对弄虚造假、恶意制造问题的,一经查实,将其账号记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全市公职人员(含国有企业干部)被举报查实的,将纳入每月“不文明出行”实名通报曝光。市级媒体将按期对举报案例集中实名曝光,同时向主城区微信用户推送,扩大影响,形成震慑,推动形成文明出行的浓厚氛围。(达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