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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3 00:00:00来源:达州市人民政府提供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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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决定:2020年7月1日起,达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40元提高到60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400元;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710元提高到780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10元提高到520元。 (江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