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小升初管理,规范招生秩序,日前,市教育局下发《关于严格规范小升初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规范招生,严禁违规招生,确保招生工作有序实施,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努力构建良好教育生态。
《通知》要求,要严格实行公民办同步招生,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登记,严禁在统一招生平台外自行招生。严格尊重家长、学生的志愿选择权,严禁误导、诱导、强制学生及其家长填报学校志愿,严禁招生学校或毕业学校批量统一填报学校志愿,严禁招生学校或毕业学校及其工作人员代理填报学校志愿。允许家长在报名登记期间实时填报、查看、更改学校志愿。严格执行初中学校招生范围规定。严禁未经市教育局批准违规跨区域招生。严格学籍注册管理。严禁为未通过招生入学平台录取的新生和违规招收及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和异动转接。
《通知》指出,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学校违规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评选市级及以上各类示范性学校等处理。对民办学校违规的,给予核减招生计划、依法责令停止招生、不予年审、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对个人违规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纳入师德师风考核,作为职称评聘的重要参考依据。对涉嫌违规违法的,依规依法追究学校或个人的相应责任。
招生期间,市教育局将会同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织力量对义务教育招生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