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达川区河市镇中心小学的家长都收到了学校写的《致家长朋友的一封信》,倡导家长和学生一起积极关心、支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共同遵守《达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制止不文明行为,为我市实现“四城同创”创建目标贡献一份力量,用实际行动为达州的文明城市创建增添光彩。
这是我市各地学校深入贯彻落实《达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我市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市民文明素养逐步提高。但在现实生活中,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不文明现象还较为突出。6月23日,由达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并报请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达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的出台将发挥法治引领和推动作用,进一步规范和引导市民文明行为,惩戒不文明行为,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引导市民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共同把达州建设得更和谐、更温馨、更美丽,让广大市民在共建共享中增进获得感、幸福感。
为深入贯彻落实《达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加快推进全市教育系统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切实提升广大家长和学生文明素养,日前,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下发《致家长朋友的一封信》,要求各学校在秋季开学之时将《致家长朋友的一封信》传达给各学生家长,鼓励倡导广大家长和学生一起,以主人翁的责任感、使命感,积极关心、支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
《致家长朋友的一封信》倡议广大学生家长规范自身言行,养成文明习惯,提升文明素养。做到“文明在口中”:不随地吐痰;不吵架斗殴;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礼貌地回答陌生人的询问(上门调查、问卷问路、求助等);不在设有禁烟标志的公共场所吸烟;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高谈阔论、手机铃声不断;观看文体表演时,不起哄喝倒彩;不粗言秽语;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文明在手上”:不乱扔杂物;不乱倒垃圾;不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不人为弄脏、损坏公物;不攀枝折花。“文明在脚下”:不乱穿马路、乱闯红灯,坚持走斑马线或过街通道穿行;不翻越隔离护栏;不乱停车;驾车时穿越非机动车道不超速、不抢道、不逆行;遵守“一米线”,守序不插队;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不拥挤、争抢座位,公交车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观看文体表演、参加公共活动不迟到早退;不踩踏草坪等公共设施。“文明在践行”:积极参加弘扬民族文化优秀传统的主题活动;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慈善捐助等活动,积极支持见义勇为等行为;积极践行家庭美德,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互相帮助;着装得体,仪容文明,不赤膊上阵;积极参加、关注、认同、推荐、评选学习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人物。
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在秋季开学时,通过印发宣传单,召开开学工作会、宣讲会,制作宣传栏,微信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强化宣传《达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引导广大学生及家长自觉遵守《达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市教育局将把家长对《达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致家长的一封信》知晓度和了解情况,作为学校文明城市创建点位达标工作9月评估内容之一,全力推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贯彻落实《达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我市实现“四城同创”创建目标贡献教育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