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达州市城乡基层治理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印发施行。
《实施细则》细化城乡基层治理任务申报、过程管控、考核评价、结果运用等内容,构建了“计划—执行—检查—处理”四循环管理机制,通过“月报工作进展、常态联系指导、定期视察评议、专题调度会商、联合督促检查、跟踪建账管理”方式,强力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实施细则》明确,城乡基层治理绩效考核实行现场考核和效果评价方式相结合。每年底,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市委目标绩效办组建考核组,通过专项听、实地看、随机查、个别访等方式,对绩效管理内容进行现场考核。同时,每年将抽取不低于1/3的重点任务,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重点听取专家学者、基层干部和群众效果评价,评价结论为“好”“较好”“差”三档,按不同比例折算计分,有效避免了“凭印象打分”,排除了“考评说人情、打招呼”等不良现象。
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在绩效管理结果运用方面,将坚持抓两头、带中间,重点针对年度考核、评先选优,成效显著的正向激励,工作推动不力的反向警醒,着力构建全员重视、参与、推动城乡基层治理工作的良好格局。(何涛 谭楚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