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家乡公路修通过后,我就从外地回家搞养殖,一边养鸡一边孵化小鸡,把鸡场搬运到山上来,养的鸡品质好不愁销路。现在,我一家人的生活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万源市黄钟镇冉家坝村的李隆春告诉记者,他因发展养殖业过上了好日子。
今年27岁的李隆春家中有4口人,他是家里唯一的顶梁柱,早些年在福建的一家电子厂打工,还当上了组长。但因长辈先后患病,2016年不得已只能回乡创业,在附近村子发展土鸡养殖。2018年冉家坝村道路硬化后,他便把养殖场搬到了老家的后山上,如今已脱贫致富。就在记者采访前夕,李隆春卖掉了1000多只土鸡,挣了3万多元的纯收入。
收入大幅增加,生活越过越好的达州农村居民,不止李隆春一个。党的十八大以来,达州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农民增收工作,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系列有利因素的支撑下,达州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简称“农村居民收入”)显著增加,实现了收入翻番目标。
农民增收明显,收入实现翻番。党的十八大以来,达州市农村居民收入持续保持较快的增长态势。资料显示,达州农村居民收入2012年为7645元,至2015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收入首次突破万元大关,达到10688元;到2018年,全市7个县(市、区)的农村居民收入全部迈上万元大关。2019年,达州市农村居民收入为15504元,较2012年增加了7859元,年均增长10.6%。在此期间,达州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均超过同期GDP增速和全国、全省平均增速,实现了收入翻番目标,农民收入水平迈上了新台阶。
非农比重增加,收入结构优化。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加快,以及脱贫攻坚工作的不断深入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实施,国家助农增收的力度不断加大,从政策兜底、发展产业、转移就业等各方面加以促进,使得农村居民收入渠道日益拓展,收入结构不断优化,传统农业收入的占比不断下降:从2014年的30.8%下降至2019年的20.1%。而非农收入(工资性收入、非农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净收入、转移性净收入)的比重不断增加,农村居民收入的稳定性得以增强。
发展速度较快,收入差距缩小。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收入分配体系不断优化和社会保障制度逐渐完善,使全市农村居民收入始终保持较快速度增长,且绝对值始终高于全省水平。在与全国水平的比较中,全国与达州的收入比从2013年的1.08下降至2019年的1.03,收入的相对差距不断缩小。同时,农村居民收入增速持续高于城镇,城乡收入倍差也由2012年的2.33降至2019年的2.18,城乡收入差距逐渐缩小。(江吉 吴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