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我代表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9年,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和市政协民主监督下,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推进“六个实质化”[1]工作和开展“审判质效巩固年、诉源治理深化年、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52958件,审执结各类案件50794件,同比分别上升9.9%、12.3%。其中,中院受理案件4644件,审执结4456件。中院荣获全省法院2019年度综合工作优秀奖。“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受到最高法院嘉奖。刑事审判工作受到最高法院通报表扬。
一、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依法严惩方针,从严从快审结一审涉黑涉恶案件41件276人,审结率居全省第三,重刑率达50.3%。对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案[2]主犯张小林、隆民万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坚持
“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甄别移送线索问题27条,判处财产刑2834.9万元。“文铭恶势力犯罪集团欺凌在校学生案”[3]入选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大典型案例。中院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严惩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犯罪。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严重暴力、侵财犯罪,一审审结737件1817人。始终保持打击毒品犯罪高压态势,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415件510人。依法对罪大恶极的毒品犯罪分子李成波、蒋才顺等执行死刑。审结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19件,切实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审判“两高一部”《指导意见》[4]出台后全省首例抢夺公交车方向盘案[5],被告人李树东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利用“云上法庭”智能庭审系统,快速审结防疫物资诈骗案件3件3人,为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定不移惩治贪腐犯罪。完善刑事司法与监察调查衔接机制,发挥反腐司法利剑作用,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110件153人,其中原县处级以上7人。严厉打击侵吞扶贫款物、惠农资金等犯罪,审结案件3件9人。建立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警示教育机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539名轻微刑事罪犯判处非监禁刑或免予刑事处罚。推进律师辩护全覆盖,为1307名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充分保障被告人辩护权。健全轻罪记录封存、回访帮教等制度,帮助66名未成年犯改过自新、回归社会。严格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554件。公正高效完成新中国成立70周年特赦实施工作。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坚持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形成《关于发挥司法职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调研告》。审结“套路贷”、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案件216件,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纠纷案件8446件,维护金融安全稳定。精准对接扶贫领域司法需求,巡回审理承包地“三权分置”、贫困老人赡养等案件259件,为农民工追回“血汗钱”2822万元,发放司法救助款157.4万元。全市法院派出856名干警开展对口帮扶工作。中院荣获全市定点帮扶工作先进单位一等奖。聚焦污染防治,积极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在巴山大峡谷、八台山等地设立旅游环保巡回法庭,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163件,渠县、宣汉法院通过判令补种复绿、增殖放养等生态修复方式,助推美丽达州建设。
全力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综合运用司法手段,为扎实推进“三降一去一补”提供有力保障。健全“执转破”和破产管理人制度,审理强制清算和企业破产案件19件。达钢集团司法重整工作有序推进。嘉煜房地产公司通过司法重整[6]2400余户拆迁户、购房户涉众纠纷妥善化解。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1283件,促进房地产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司法服务保障达州实现“两个定位”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工作意见。审结涉“小米科技”“泸州老窖”等知识产权案件55件,惩治假冒商标、不正当竞争等行为,保护和鼓励科技创新。审结涉及企业投资、公司股权等案件66件,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开展送法进园区、进企业专项活动,走访企业50余家,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推动构建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在全省率先以市委依法治市办名义印发关于深化诉源治理工作意见。依托综治中心打造多元解纷联调中心,制作“诉讼需谨慎、多元解纠纷”动漫宣传片,与杨柳社区共建“金乡邻法律诊所”,推动创建全市首批无讼村(社区)16个,发出司法建议71份,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委派、委托和邀请调解案件13672件,司法确认1460件,调解成功率75.5%。全市法院新收民商事案件增幅为 2.88%,低于全省法院平均值5.49个百分点。诉源治理做法受到省法院肯定。大力开展庭审进校园、进社区系列活动,发布典型案例35个,让庭审和典型案例成为群众共享的法治公开课。
加快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7]。在诉讼服务中心创新设立“三中心六室”[8],整合人民调解、律师调解等多元解纷资源,打造一站式“解纷服务超市”。开展人民满意诉讼服务窗口创建活动,推动诉讼服务提档升级。通川区法院开展“道交一体化”改革[9]试点工作,调解成功率达97.3%。构建分调裁审解纷机制,推行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全市法院15个速裁团队93名法官办理速裁案件17381件,平均审理天数18天,让司法为民驶上“快车道”。
努力构建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运行,常态化开展司法大拜年、执行大会战、失信大曝光、拒执大打击等专项行动,切实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15164件,执结案件14431件,执行到位标的29.92亿元。通过微信、广场LED等曝光失信被执行人8562人,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9885人,司法拘留534人,追究刑事责任3人,4936名被执行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义务,依法助推诚信达州建设。中院执行局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四、持续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坚持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全市7个基层法院内设机构较改革前减少17个,司法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推行院庭长办案常态化,院庭长审结案件22667件,占审结案件总数44.6%。制定司法权力与责任清单,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全市法院审判质效保持全省先进行列。
深入推进庭审实质化。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认罪认罚一审案件604件,轻刑快办率90.2%,服判息诉率95.9%。推进民商事审判标准化,构建民商事审判质量支持新体系。“小龙坎”知识产权纠纷案庭审获评全省法院“十佳庭审”。深化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改革试点工作,推进行政案件优化审,一审审结行政案件329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3.6%,居全省前列。
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加快建设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推进类案和关联案件强制检索,有序开展电子档案异地查阅利用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上网公开裁判文书51210份,直播庭审6956场,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推行“指间诉讼、掌上办案”,通过“四川微法院”立案2062件,跨域立案89件,电子送达5861人次,切实减轻群众诉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线上调解、远程开庭案件461件,确保疫情期间“诉讼服务不打烊”。
五、纵深推进从严治院,着力锻造过硬法院队伍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举办全市法院干警专题读书班,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 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报告重点工作、重大案件14件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实施法院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推行党建绩效指数管理,实现党建工作规范化、智能化。
加强司法素能建设。完善在线学习、院校合作等机制,分级分类培训干警1421人次。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实施青年法官培育工程,开展岗位大练兵、办案竞赛、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等活动,激励干警干事创业、创先争优。实施文化兴院战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打造“法官沙龙”“法苑诗社”等独具特色的法院 文化品牌。微电影《摆渡人》[10]被“学习强国”平台推送。全市法院19个集体和26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扎实推进省委巡视和市委联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开展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七项活动[11],加大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力度,认真落实“三非”工作机制[12],改进司法作风、防控廉政风险。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约谈、提醒和诫勉谈话19人次,党纪政纪处分6人。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始终把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作为做好法院工作的重要保障。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审判工作。积极配合人大专项调研和集中视察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庭审、担任“十佳庭审”评委、参加“视察六个实质化、见证高质量发展”专项联络活动等300余人次。高质量办结代表建议3件,及时回应代表关切。过去一年全市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司法理念、能力和机制与新时代新要求有一定差距,司法供给还不平衡、不充分;二是案件总量持续增长,诉源治理亟待深化;三是审判监督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时代命题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纵深推进“六个实质化”,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决胜年、营商环境优化年、诉讼服务提升年、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加快建设西部现代化法院,为达州推进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经济总量“冲刺4000亿”、城市规模“建设双300”、实现“两个定位”、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一是在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第一位,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坚定不移惩治贪腐犯罪,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禁毒人民战争,推进更高水平平安达州法治达州善治达州建设。坚持新发展理念,依法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扎实开展涉疫案件和复工复产专项审判活动,为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保驾护航。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市创建工作,纵深推进诉源治理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二是在司法为民上有新举措。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开展“人民法官走基层、为民服务解难题”专项活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深入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升诉讼服务品质。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推进解决执行难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全面巩固提升“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
三是在改革创新上有新突破。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纵深推进庭审实质化,加强“四类案件”监督管理,进一步释放改革效能。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大力推进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在司法领域深度应用,全面推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非接触式”诉讼服务,夯实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工作基础。
四是在队伍建设上有新气象。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13],深入推进法院队伍“四化”建设[14],努力建设让党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把提高治理能力作为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着力培养一批领军型、专家型、复合型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纵深推进文化建设实质化,实现法院文化特质化、个性化发展。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加强警示教育,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巩固和发展良好的政治生态。进一步拓展监督联络平台,以监督促公正、促发展。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苦干实干,奋力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为达州推进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实现“两个定位”、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和典型案例
[1]六个实质化:省法院党组部署的一项战略工程。包括服务大局实质化、诉源治理实质化、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庭审实质化、文化建设实质化。
[2]张小林、隆民万等27人涉黑案: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为谋取非法利益,以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多次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利用非法所得向组织成员发放工资、福利。2019年12月,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张小林有期徒刑二十五年。以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隆民万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对其余25名被告人以数罪并罚或单罪处以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该案系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督办案件。
[3]文铭恶势力犯罪集团欺凌在校学生案:文铭、王某某(未成年人)原系大竹县某中学学生。以文铭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其重要成员王某某、肖某某均为未成年人,一般成员为十余名不满刑事责任年龄的学生。该犯罪集团规定“家法”,在该校及周边区域寻衅滋事、强迫卖淫,为非作恶,称霸一方,严重扰乱学校教学及社会生活秩序。法院以强迫卖淫罪、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文铭有期徒刑十八年,分别判处王某某、肖某某、张某某、李某某等四名被告人十一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本案充分表明,对于扰乱正常校园秩序、严重侵害未成年学生身心健康和财产安全的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人民法院必定坚决重拳出击、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惩处。
[4]“两高一部”《指导意见》:2019年1月,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旨在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共交通安全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李树东抢夺公交车方向盘案:被告人李树东在乘坐载有二十余名乘客的公交车时,与公交车驾驶员发生争执,并抢夺公交车方向盘,殴打公交车司机,妨害公交车安全驾驶,危害公共安全。鉴于被告人李树东系初犯、偶犯,犯罪前表现良好,同时具有坦白情节,且认罪认罚,结合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判处李树东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在全国各地频频爆出“车闹”事件背景下,法院严厉打击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为维护公共交通工具安全起到了警示震慑作用。
[6]四川嘉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司法重整案:2016年11月,四川嘉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于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法院申请司法重整。法院依法裁定该公司进入三年重整计划执行期。目前,该公司A地块停工的8栋房屋后续建设全面完成,2400余户拆迁安置户和购房户顺利交房。与战略投资者联合开发的B地块进展顺利。房屋销售、债权清偿等工作正有序开展。
[7]“两个一站式”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
[8]三中心六室:达州法院推动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的一项创新举措。包括诉调对接中心、速裁中心、审判辅助事务中心,诉讼辅导室、心理疏导室、人民调解室、律师工作室、公证工作室、判后答疑室。
[9]道交“一体化”改革:通过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事故发生第一时间即可网上录入事故信息,在线试算赔偿金额,结合交警事故责任认定,由调解员出面调解。调解成功即可申请司法确认,在线“一键理赔”,调解不成功则进入诉讼环节,构建一体化处理模式,最大限度节约当事人时间和经济成本。通川区法院作为全省试点法院之一,自2019年5月以来,通过该平台办理案件401起,理赔总金额667.51万元,平均办案周期仅为10天。
[10]微电影《摆渡人》:该影片改编自达川区法院审判中的真实案例,讲述了八岁的李开心(化名)从安徽离家出走后四处流浪到了四川达州,因没有文化、没有身份证只能四处偷盗,三次被判刑,最终在“法官妈妈”的倾情帮助下回归正常生活,并通过中央电视台节目《等着我》为其找寻到失散十多年亲生父母的真实感人故事。该微电影经最高法院推荐,被中央宣传部《学习强国》平台推送。
[11]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七项活动:在全市法院开展司法便民、司法惠民、司法利民、质效提升、转变作风、司法宣传、第三方测评等七项活动。
[12]“三非”工作机制:办案人员定期报告非因正常办案需要、非正常时间地点会见诉讼参与人和非因履行职责过问案件情况。
[13]“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根据最高法院、省法院的安排部署,从 2020年3月起,开展为期6个月的“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
[14]“四化”建设:2019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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