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0日,达州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陶成向达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报告实事求是,简洁有力,彰显了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担当。
201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聚焦市委“12335”总体部署,深化“三型四化”建设,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发展,持续为达州加快实现“两个定位”、奋力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先后在最高检作经验交流1次,在全省作经验交流3次,4件案件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37个集体和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达州高质量发展
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依法提前介入售卖假冒伪劣口罩等涉疫案件10件,严惩抗拒传染病防治、侵财诈骗等严重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起诉3人,发出检察建议20件。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防控重大金融风险,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08人。深化司法救助并发放救助金49.9万元,起诉扶贫领域职务犯罪16人。发挥检察职能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起诉破坏森林资源、水产资源等犯罪115人。
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起诉销售假冒“黑象”牌川东电缆等侵害企业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犯罪67人,妥善办理银行不良资产、企业破产、网络借贷等民商事监督案件6件。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注重“打伞”“破网”协同推进,批捕涉黑涉恶犯罪288人,起诉330人。大竹县检察院办理的文某等人强迫、介绍卖淫涉恶案件入选“全省精品检察建议”。
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发展
做优刑事检察。加强刑事犯罪打击力度,批捕刑事犯罪1998人,起诉2850人。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345人。渠县检察院办结全省首例“抢夺公交车方向盘”危害公共安全案,入选“全省典型案例”。
做强民事检察,审结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6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7件、抗诉3件。加强诉讼活动监督,发出检察建议57件。
做实行政检察,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59件,提出监督意见25件。聚焦群众关注的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非诉执行检察监督专项行动,提出监督意见24件。对履职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漏洞,向有关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9件。
做好公益诉讼,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0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8件,督促行政机关整改101件,实现“五大领域”公益保护全覆盖。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8件,法院均判决支持。
贯彻司法为民理念,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依法严惩民生领域犯罪。始终把食品药品安全作为监督重点,起诉使用“地沟油”等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犯罪16人;深化电信诈骗、新型网络犯罪专项整治,批捕24人,起诉29人。
着力保护特殊群体权益。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检察长带头到辖区学校兼任法治副校长,严厉打击性侵、拐卖、虐待等严重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益犯罪,批捕170人,起诉223人,市检察院荣获“全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
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不断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搭建“一站式”为民服务平台,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荣获四川省“人民满意窗口”称号。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4次,向政协通报工作17次,办结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3件。
提升“四化”建设水平,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优化检察权力配置。全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和人员定岗定责,为“四大检察”全面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做好“三类人员”管理,增补6名员额检察官,完成行政、辅助人员及司法警察职级套改,转任123名聘用制书记员。
提升队伍综合素能。确保全体干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培育和树立先进典型为抓手,省市主流媒体先后7次报道达州检察先进事迹。紧贴实战组织干警参加培训1200余人次,创设“导师制”培训模式,“订单式”培养人才。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依托系统内巡察、检务督察等手段,加强司法办案风险防控,发出通报60余期,谈话函询70余人次,完成对达川区、大竹县检察院巡察,对发现的34个具体问题限期整改。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制定十一条具体整改措施,切实为基层减负。
2020年工作思路及部署
全市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持续转变监督理念、提升监督能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紧扣“争创检察双一流、服务达州新定位”工作目标,全力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持续聚焦主责主业着力维护公平正义,深度参与社会治理着力护航经济发展,积极主动接受监督着力增强司法公信,不断强化自身建设着力厚植发展根基。□陈军 闫军 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