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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分工的通知

达市府办函〔2026〕1号

达市环〔2009〕号 签发人: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省直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分工的通知》(川办函〔2025〕58号)精神,进一步理顺我市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体制,理清责任链条,消除监管盲区,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级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一、市发展改革委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组织制定招标投标综合性政策;牵头做好全市评标专家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

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有项目审批权限的部门,依法按权限对需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进行审批、核准,依法查处违反招标事项审批、核准意见的违法行为。

三、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林业局、市能源产业局、市广播电视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对本行业领域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实施监督。

四、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建设内容涉及其他行业领域的,原则上由该项目主体部分所属行业领域监督部门牵头实施监督。

五、市级行政监督部门要充分发挥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监管平台作用,加强与市纪委监委机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市政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部门(单位)的协同联动,依法打击串通投标、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

六、市级行政监督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行业指导和规范,推进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加快数字化、智慧化进程。持续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七、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建设内容涉及新增行业领域尚未作出分工的,应根据工程分类,由该行业主管部门对其招标投标活动(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进行监督。若工程分类所属行业领域有争议的,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协商研究形成方案报市政府审定。

八、市级行政监督部门要根据对应省直行政监督部门权责清单同步调整本部门权责清单并对外公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相应完善本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职责分工。

附件:市级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清单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6日


附件

市级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清单

序号

部门

监管范围

监管程序

监管方式

1

市发展改革委

指导、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组织制定招标投标综合性政策;牵头做好全市评标专家管理工作;依法按权限对需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进行审批、核准,依法查处违反招标事项审批、核准意见的违法行为;配合做好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程序。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依法办理投诉、举报;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2

市经信局

指导、督促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加油站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制定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具体实施办法及相关行业规范;依法按权限对需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进行审批、核准,依法查处违反招标事项审批、核准意见的违法行为;负责市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加油站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配合做好本行业领域评标专家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程序。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依法办理投诉、举报;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3

市自然资源

规划局

指导、督促全市自然资源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制定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具体实施办法及相关行业规范;依法按权限对需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进行审批、核准,依法查处违反招标事项审批、核准意见的违法行为;负责市级自然资源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配合做好本行业领域评标专家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程序。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依法办理投诉、举报;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4

市住房城乡

建设局

指导、督促全市房屋建筑、市政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制定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具体实施办法及相关行业规范;牵头全市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房屋建筑、市政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违法行为的监督;配合做好本行业领域评标专家管理工作。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程序。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依法办理投诉、举报。

5

市城管执法局

负责市级房屋建筑、市政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违法行为的执法。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程序。

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6

市交通运输局

指导、督促全市公路、水路等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制定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具体实施办法及相关行业规范;负责市级公路、水路等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配合做好本行业领域评标专家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程序。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依法办理投诉、举报;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7

市水务局

指导、督促全市水利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制定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具体实施办法及相关行业规范;依法按权限对需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进行审批、核准,依法查处违反招标事项审批、核准意见的违法行为;负责市级水利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配合做好本行业领域评标专家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程序。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依法办理投诉、举报;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8

市农业农村局

指导、督促全市农业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制定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具体实施办法及相关行业规范;依法按权限对需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进行审批、核准,依法查处违反招标事项审批、核准意见的违法行为;负责市级农业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配合做好本行业领域评标专家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程序。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依法办理投诉、举报;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9

市应急局

指导、督促全市煤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制定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具体实施办法及相关行业规范;负责市级煤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配合做好本行业领域评标专家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程序。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依法办理投诉、举报;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10

市能源产业局

指导、督促全市油气、化工、电力、新能源等有关能源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制定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具体实施办法及相关行业规范;负责市级油气、化工、电力、新能源等有关能源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配合做好本行业领域评标专家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程序。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依法办理投诉、举报;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11

市林业局

指导、督促全市林草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制定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具体实施办法及相关行业规范;负责市级林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配合做好本行业领域评标专家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程序。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依法办理投诉、举报;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12

市广播电视局

指导、督促全市广播电视行业制作播出、传输覆盖、监管监测、应急广播等领域技术系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制定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具体实施办法及相关行业规范;负责市级广播电视行业制作播出、传输覆盖、监管监测、应急广播等领域技术系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配合做好本行业领域评标专家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程序。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依法办理投诉、举报;依法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