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七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整改任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14日(十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达州市林业局提出。联系电话:0818-2650552;邮寄地址:达州市达川区达川大道一段463号。
附件: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七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附件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七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7项整改任务:达州市林业部门监督指导不力,万源市因破坏森林资源案件高发频发于2022年被省林业和草原局约谈督办,但地方林业部门未深刻汲取教训,依然“我行我素”,林长制工作流于形式。上级2020年交办的494亩林地破坏问题,直至2023年10月仍未整改到位,且类似违法行为在附近区域再次出现;对欣森源石材破坏林地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后,继续放任该公司违法破坏林地。 |
责任单位 | 市林业局,万源市委、市政府 |
联系电话 | 13547227130 |
整改目标 |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监管,压实林长责任,完成破坏森林资源问题整改。 |
整改时限 | 2025年6月 |
整改措施 | 1.2024年4月底前,制定《万源市涉林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督查督办,加快推动万源石材城涉林问题整改。 2.2024年4月底前,完善林长巡林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将万源市石材城破坏森林环境问题纳入市级林长、万源市林长巡林重点,压实林长制责任。 3.2024年6月底前,完成燕子岩砂岩矿、木竹尖砂岩矿林地上违规压占物清除。 4.2024年7月底前,依法依规完成石材城项目涉林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并加强对石材城项目用林行为监督管理。 5.2024年12月底前,恢复万源石材城城镇边界范围外(弘润腾飞矿区背面、毗邻石材城项目加工园区)涉林地块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 6.2024年12月底前,恢复欣森源石材有限公司弃土弃渣、违法堆码涉林地块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或依法依规完善使用林地手续。 7.2024年12月底前,依法完善石材城项目加工园区且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使用林地手续。 8.2024年12月底前,按照国家森林督查工作要求,开展全市破坏森林资源违法图斑自查核实工作;2025年6月底前,完成2024年度森林督查违法案件查处。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1.市林业局制定了《达州市林业局贯彻落实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涉林问题整改方案》,并多次到现场督促指导万源石材城涉林问题整改。 2.市林长制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林长履职效能的通知》《关于督促指导万源市做好林长制工作流于形式问题整改的函》,要求市级林长、县级林长督促指导万源市加快推进石材城涉林问题整改。 3.万源市已完成石材城燕子岩砂岩矿、木竹尖砂岩矿林地上违规压占物清除。 4.万源市已完成石材城项目涉林违法问题的行政处罚,涉及刑事案件的已移交公安部门侦查办理。 5.万源市已完成城镇开发边界外涉林地块的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恢复。 6.万源市已完成弘润腾飞和欣森源两个堆码场所有石材清运,共计清运约20万块;已完成损毁植被恢复。 7.石材城项目加工园区且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已取得林地使用手续。 8.已全面完成2023年度、2024年度全市破坏森林资源违法图斑自查核实和国家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