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达州中心城区重污染恶劣天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昨日发布通告,决定在中心城区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根据通告,当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红色预警(Ⅰ级应急响应)后,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和中型柴油(燃气)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在临时交通管制区域行驶。临时交通管制区域为:达宣快速通道徐家坝路口→石龙溪立交→凤凰山隧道→巴山大剧院→环城路嘉莲路路口→环城路七河路路口→七河路南国大道路口→南国大道九江路路口→小河嘴大桥→犀牛大道→犀牛大道达宣快速通道路口→达宣快速通道徐家坝路口形成的闭环范围。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交管部门建议市民绿色出行、公交出行,驾驶燃油机动车停车待行时,有自动启停装置的车辆建议开启,其余车辆建议熄火待行。
当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红色预警(Ⅰ级应急响应)后,中心城区货运类车辆通行按照《关于调整达州市主城区货运类车辆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执行。
对违反交通管制的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人工巡查+电子监控抓拍”相结合的方式查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