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39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整改任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30日至8月12日(十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联系电话:0818-2143757;邮寄地址:达州市体育中心办公楼416。
附件: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九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九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39项整改任务:达钢搬迁纳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内容一年多以来,市委、市政府虽多次研究,但因土地等工作未落实,项目目前推进停滞不前。 |
责任单位 |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达钢搬迁指挥部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818-2143757 |
整改目标 | 加快推动达钢异地搬迁 |
整改措施 | 1.按照省政府要求,在省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市域范围内进一步开展达钢异地搬迁及园区选址论证工作,待选址位置最终按程序确定后,开展达钢异地搬迁项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用地报征等工作。 2.多方筹措建设资金,加快推进政府性投资的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为达钢搬迁项目尽早开工创造条件。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1.在省自然资源厅等省级部门的指导下,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编制完成了方大达钢异地搬迁及园区规划选址优化论证报告,并确定方大达钢选址在达川区麻柳镇。 2.2020年9月25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乡规划编制中心出具了方大达钢一期(500万吨)拟用地范围图。 3.根据机构改革要求,须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融合为国土空间规划。2022年11月,我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获批,其成果纳入了《达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于2024年2月获省政府批复),达钢选址区域约5600亩土地全部纳入了城镇开发边界予以保障。 4.截至2022年3月,达钢升级项目分多批次累计报征6349.731亩,其中5590亩用于达钢升级搬迁项目和国道542改道。 5.2022年至2024年,按程序出让给方大达钢集团13宗工业用地,用于达钢新厂区建设,总用地面积5553.8523亩。 6.市区配合,共同发力,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市投资有限公司、市东新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多方筹措建设资金约63.46亿元,保障基本配套项目建设,有力推进达钢完成异地搬迁。 7.方大达钢集团投入150亿元资金实施达钢搬迁升级项目,如期实现竣工投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