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及《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水库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25〕387号)要求,我市各地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了辖区内所有水库大坝安全管理的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单位“三个责任人”及水库安全度汛行政、技术、巡查值守“三个责任人”。现将“达州市2025年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责任人落实情况表”向社会公示如下(见附件)。
附件:达州市2025年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责任人落实情况表
达州市2025年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责任人落实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