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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措施》的解读

关于《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

措施》的解读

经市政府同意,《关于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正式发布,为便于政策理解把握,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今年上半年,我市相继出台工业恢复增长“8、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9、财税金融支持经济回升向好“9等系列稳经济增长措施,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发展。92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川办规〔20243号),为进一步扩大有效需求、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力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在全面评估已有政策效果的基础上,结合达州实际,研究提出该接续政策。

二、主要特点

《政策措施》是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重要举措,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弱项,针对房地产市场疲软、消费增长不足、企业经营成本较高等突出问题,找准症结、靶向发力,注重政策的精准度和实效性。

二是注重政策衔接。坚持系统谋划,与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财政金融互动等政策做好衔接,避免交叉重叠,强化协同配合,提升整体效能。

三是突出政策时效。此次出台的政策时效性较强,基本与省保持一致,一些政策是前期实施且效果较好的,延续至2025年底;一些政策突出阶段性特点,实施至2025331日,后续根据执行效果,对效果好的将延续实施。

四是强化政策落实。严格贯彻落实四川省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16条政策措施,为确保政策可操作、能落地,后续将优化细化政策标准,明确申报程序,加快资金兑现,推动政策早落地早见效,切实发挥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三、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涵盖四个方面16条具体措施。

(1支持建筑业、房地产业企稳回暖。包括实施建筑业企业生产增长激励、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条措施。

一是实施建筑业企业生产增长激励。为提升建筑业企业整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其资质晋升和生产规模增长,提供不同额度的激励。对2024101日至2025331日期间,新晋升为施工总承包特级(综合级)、一级(甲级)资质的建筑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250万元激励;新晋升为一级(甲级)专业承包及综合级勘察、设计、监理资质的企业,给予50万元激励;新取得公路、市政、铁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矿山、冶金、石油化工、电力、通信、机电专业总承包二级(乙级)资质的建筑企业,给予20万元激励。对升规建筑业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激励。建筑企业以上年为基础,次年生产规模每净增1亿元,在其依法缴税后给予10万元激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建筑企业每完成1亿元省外、国外建筑业营业收入,在其依法缴税后给予15万元激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是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落实中央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制定措施,支持购房需求。对在2024101日至2025630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商业、办公用房的,支持受益地财政制定差异化财政补贴政策,解决购房户刚性和改善性需求。

(2推动工业加快发展。包括支持工业项目加快建设并投产达效、实施工业企业生产增长激励、支持已有企业技改扩能达效、实施转企升规激励、支持缓解工业企业融资难、实施企业招工成本补贴、推动产业集群化发展7条措施。

一是支持工业项目加快建设并投产达效。为发挥工业项目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工业项目早竣工、早投产、早达效,实施加快建设并投产达效激励。对2024101日至2025331日期间,按期实现竣工投产且新增销售收入超过2000万元(万源市域内项目,新增销售收入超过500万元)的新建项目,市级财政按照核定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的5%给予单个项目资金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是实施工业企业生产增长激励。为推动工业企业扩能提产,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工业企业生产增长激励。对2023年生产规模达到30亿元、20亿元、10亿元,2024101日至2025331日期间生产规模同比增长10%以上的工业企业,市级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生产补助。为鼓励企业扩大生产、开拓市场,对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企业,2023年生产规模超1亿元且2024年生产规模同比实现正增长的,每增长1个百分点,市级财政给予生产补助1万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同一企业按照就高原则享受此项政策。

三是支持已有企业技改扩能达效。为扎实推进工业领域设备更新,支持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实现增产扩能,实施已有企业技改扩能达效激励。对2024101日至2025331日期间,新增销售收入超过1000万元(万源市域内,企业新增销售收入超过500万元)的技改项目,市级财政按照核定设备(含软件)投资额的5%给予单个项目资金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四是实施转企升规激励。为激励引导县(市、区)进一步做好转企升规工作,继续实施转企升规激励。202511日至20251231日期间,市级财政对升规工业企业,按新建升规20万元、小升规15万元给予激励。对2024101日至2025331日期间,市级财政统筹对小升规服务业、商贸业企业给予激励,户均标准分别为4万元、2万元。继续执行《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达市府发〔202213号),对符合条件的个转企给予激励。

五是支持缓解工业企业融资难。为支持解决工业企业应急周转资金需求,提供应急过渡性支持,实施支持缓解工业企业融资难措施。对202411日至2025331日期间,成功获得达州市制造业风险补偿金贷款企业,自贷款划付企业之日起,市级财政对贷款本金贴息1.5个百分点,贴息期限为1年。

六是实施企业招工成本补贴。为缓解企业招工难问题,实施企业招工成本补贴。对2024101日至2025331日期间,签订劳动合同招用新成长劳动力并按规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新成长劳动力为首次参保)的企业,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招工成本补贴。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七是推动产业集群化发展。为强化产业协同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实施产业集群化发展措施。2024101日至2025331日期间,开展先进制造业集群、新赛道产业集群培育。在全市范围内遴选培育一批先进制造业集群、新赛道产业集群,对纳入培育的先进制造集群、新赛道产业集群,市级财政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激励。

(3推进服务业恢复发展。包括实施消费新场景运营激励、继续实施商贸企业经营增长激励、继续实施消费信贷财政贴息、实施旅行社入境游激励、实施扶持内河水运发展以奖代补”5条措施。

一是实施消费新场景运营激励。为适应个性化、多样化的消费趋势,持续激发消费新动力,实施消费新场景运营激励。对2024101日至2025331日期间,举办线上线下促销活动,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且比上年同期增长5%以上,符合条件的蜀里安逸消费新场景运营主体,省级财政按照其开展促销活动实际投入的50%给予补助,每户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是继续实施商贸企业经营增长激励。为持续激发商贸业发展活力,实施商贸企业经营增长激励。对2024101日至2025331日期间,满足《达州市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达市府办发〔202425号)激励措施条件的商贸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至50万元一次性激励。

三是继续实施消费信贷财政贴息。为降低消费贷款融资成本,提振大众消费水平,继续实施消费信贷财政贴息。对2024101日至2025331日期间,银行机构向市内居民发放1年期及以上,且贷款用途为汽车购置、电子产品、住房装修、家电家具耐用品4类商品线下消费贷款,财政部门按照年利率1.5%、单笔不超过3000元给予居民1年期一次性贴息,居民在全省范围最高可以享受2笔贷款贴息支持。

四是实施旅行社入境游激励。为推动文体旅游产业发展,鼓励市域外游客来达观光旅游,实施旅行社入境游激励。对2024101日至2025331日期间,组织达州市域外游客来达州观光旅游的旅行社,市级财政执行汽车旅游激励、铁路旅游激励、航空旅游激励、研学旅游激励、境外组团激励、规模累计激励、市场宣传推广激励等激励措施。202410月至20251月期间,发放达州市本级文体旅游消费券,培育扶持文体旅游企业,推动文体旅游产业快速发展。

五是实施扶持内河水运发展以奖代补为提升我市水运能力,实施内河水运发展以奖代补激励。鼓励我市水路运输企业新建或者从省外购买3500载重吨及以上的船舶从事长江干线中长途运输。对2024101日至2025331日期间,新建3500载重吨及以上的船舶给予一次性激励125万元/艘(其中:省级激励资金100万元、市级激励资金25万元);对购买3500载重吨及以上的船舶(船龄10年以内)给予一次性激励65万元/艘(其中:省级激励资金50万元、市级激励资金15万元),市级财政船舶运力发展奖补资金总量不超过300万元。鼓励中长途大宗货物公(铁)转水,对水路运输企业年度完成的中长途大宗货物(运距200公里以上)水路货运量、货物周转量增量(以2022年以来最高年份为基准年)分别按照10/吨、100/万吨公里,统筹省、市财政资金进行激励。对2023915日后成立,自有船舶运力在成立后一年内达到30000载重吨及以上,从事长江干线中长途运输的水路运输企业,市级财政给予20万元一次性激励。

(4支持农业稳产提质。包括实施肉牛稳产提质激励、支持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成本2条措施。

一是实施肉牛稳产提质激励。为激励养殖场(户)饲养优质能繁母牛,增强肉牛养殖信心,实施肉牛稳产提质激励。对2024101日至2025331日期间,新创建的部级肉牛高质量发展标准化基地,市级财政给予5万元/个激励;新认定的市级肉牛重点乡镇、能繁母牛基地村,市级财政分别给予5万元/个、3万元/个补助。

二是支持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成本。为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向我市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发放低利率贷款。对2024101日至2025331日期间,运用人民银行再贷款资金向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含农户)发放低于1年期LPR+40BP的贷款的地方法人银行,财政部门按照其新发放贷款金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补。

(解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