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措施》,相关政策涵盖了支持建筑业房地产业企稳回暖、推动工业加快发展、推进服务业恢复发展、支持农业稳产提质四大方面十六条具体措施。
建筑业企业生产增长激励: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对新晋升为施工总承包特级(综合级)、一级(甲级)资质的建筑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250万元激励;新晋升为一级(甲级)专业承包及综合级勘察、设计、监理资质的企业,给予50万元激励;新取得公路、市政、铁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矿山、冶金、石油化工、电力、通信、机电专业总承包二级(乙级)资质的建筑企业,给予20万元激励。对升规建筑业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激励。
工业企业生产增长激励:对2023年生产规模达到30亿元、20亿元、10亿元,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生产规模同比增长10%以上的工业企业,市级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生产补助。为鼓励企业扩大生产、开拓市场,对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企业,2023年生产规模超1亿元且2024年生产规模同比实现正增长的,每增长1个百分点,市级财政给予生产补助1万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消费信贷财政贴息:对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银行机构向市内居民发放1年期及以上,且贷款用途为汽车购置、电子产品、住房装修、家电家具耐用品4类商品线下消费贷款,财政部门按照年利率1.5%、单笔不超过3000元给予居民1年期一次性贴息,居民在全省范围最高可以享受2笔贷款贴息支持。
肉牛稳产提质激励:对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新创建的部级肉牛高质量发展标准化基地,市级财政给予5万元/个激励;新认定的市级肉牛重点乡镇、能繁母牛基地村,市级财政分别给予5万元/个、3万元/个补助。(徐奇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