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竹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深入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及部分乡镇(街道)查看资料和实地走访,全面了解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的10余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工作(简称“地方性法规‘三入’工作”)在该县的贯彻落实情况。
大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将推动地方性法规“三入”工作作为监督重点,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推动,政府、监委、法院、检察院实施和全社会参与的地方性法规实施工作格局。县政府及时将地方性法规列入五年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调整完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点单位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普法任务、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将地方性法规纳入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通过线上线下、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等方式,促使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带头学习、遵守和运用地方性法规,并用国家宪法日等纪念日以及“法治大竹”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地方性法规宣传教育,大力营造地方性法规实施氛围。此外,政府各职能部门在工作中主动执行《达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达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达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法规,确保地方性法规落地落实。
与此同时,大竹县将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完善行政执法考评制度。通过加强执法考评和成果运用,对地方性法规进入行政执法行为起到有效的规范作用,减少了不作为、慢作为等不良现象发生。县人大常委会通过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听取工作报告等方式,对地方性法规实施及“三入”情况开展法律监督,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开展立法后评估,并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人大代表“家、站”等阵地作用,推动地方性法规“三入”工作落到实处,有力保障地方性法规有效实施。(王晓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