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十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联系电话:028-85568176;邮寄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
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十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1月11日
附件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十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十项整改任务:达州市开江县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严重滞后,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进水COD浓度长期低于100毫克/升,二期工程建成后因进水量不足长期闲置,城区每天有约1.5万吨生活污水直排新宁河,导致下游大石堡平桥省控断面水质由2018年的Ⅲ类恶化至2021年的V类甚至劣V类,成为全省水质最差的省控断面。督察组现场检查时,在城区一段不足500米河道两岸就发现8个污水排口,大量外排污水在河道内形成明显的褐色污染带。 |
整改责任单位 | 达州市委、市政府 |
整改目标 | 加强开江县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大石堡平桥省控断面水质年均值达到Ⅲ类。 |
整改措施 | 1.2021年12月底前,开江县完成城区污水收集问题排查,制定《开江县城区生活污水综合治理整改方案》。 2.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城区河道8个污水排口综合整治和截污干管修复、清淤,新建污水主干管3公里。 3.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开江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升级工程建设,新建配套污水管网16公里,改造雨污分流管网12公里。 4.加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日常监督管理,确保正常运行。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2021年,开江县聘请专业机构对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河道溢流口、黑臭水体等开展全覆盖排查,并形成管网探测报告。2021年12月,制定《开江县城区生活污水综合治理整改方案》。 2.2022年,开江县完成城区河道8个污水排口综合整治工作和截污干管修复、清淤工作,新建污水主干管3公里。 3.2022年,开江县完成开江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升级改造,厂区出水标准由一级B标提升为一级A标。完成新建配套污水管网16公里、改造雨污分流管网12公里目标任务。2022年以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水进水COD平均浓度达到100毫克/升以上。 4.2021年以来,开江县人民政府先后制定《开江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办法》《开江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考核细则》等文件,加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日常监督管理,确保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正常运行。2023年以来,新宁河大石堡出境断面水质基本稳定达到Ⅲ类水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