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近日,达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通告,向社会各界征集骗取使用医保基金线索。具体内容为:
一、通过车接车送、减免患者个人费用(甚至返钱),借义诊或健康体检、以不实广告宣传等方式拉拢、诱导参保人(尤其是特困、低保等特殊人员)就医或住院的。
二、参保人未实际住院,医院通过利用参保人信息,伪造病情、病程记录、治疗记录等病历相关内容。
三、医院将本应在门诊接受诊治的病人,通过虚假放大病情收治住院的。
四、无资质人员使用有资质人员姓名在检查检验报告单上签字或盖章的,或没有开展检查检验却有报告的。
五、住院病人病情较轻,仅白天诊疗(如单一输液),夜间不在医院留宿观察的。
六、就诊行为以体检式检查为主,未实际进行相关治疗的。
七、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医保卡或电子医保码)冒名就医的。
八、将医保报销过的药品、耗材进行转卖的。
九、利用享受医保待遇机会将医保基金(含个人账户基金)变现、套现的。
十、定点零售药店以各种理由诱导参保群众购买与疾病治疗无关的药品并纳入医保基金报销的。
十一、其他违法违规使用、欺诈骗取医保基金问题。
投诉举报专线:达州市医保局:0818-3091679;通川区医保局:0818-7263635;达川区医保局:0818-3101116;万源市医保局:0818-8603508;宣汉县医保局:0818-5211620;大竹县医保局:0818-6010002;渠县医保局:0818-7781123;开江县医保局:0818-5986268;达州高新区社事局:0818-3199018;达州东部经开区公共服务中心:0818-5106136。
举报邮箱:dzybjj@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2号市政综合楼401B基金监管科。(达州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