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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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村(居)民避险搬迁专项规划(2023—2027年)的通知

达市府办发〔2024〕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达州市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村(居)民避险搬迁专项规划(2023—202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85

达州市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村(居)民

避险搬迁专项规划(2023—2027年)



达州市位于四川盆地东北部,地处大巴山南麓,地跨秦巴山区和四川盆地两大地貌单元,地势东北高(大巴山区),西南低(盆地丘陵区),受地质环境条件控制以及强降雨天气影响,山洪地质灾害发生频率较高,是全省山洪地质灾害多发和易发区域之一。尤其是近年来,达州市多次遭受极端强降雨,山洪地质灾害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威胁。推动实施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受威胁群众远离灾害威胁、改善当地生产生活条件最直接最有效的重大举措。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的决策部署,在全面开展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摸底调查基础上,根据《四川省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四川省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村(居)民避险搬迁总体规划(2023—2027年)》《达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达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达州市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达州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3—2027年,基准期为2023年,实施范围包括各县(市、区)和达州高新区、达州东部经开区。

可以根据突发山洪地质灾害紧急避险搬迁进行调规,实施动态管理。


第一章 基本情况

第一节地理位置

达州市位于四川省东北部,地理坐标北纬30°38'~32°21',东经106°38'~108°32'。北与陕西省汉中市、安康市毗邻,南与广安市接壤,西邻巴中市和南充市,东接重庆市万州区和涪陵区。行政辖241市及2个市直园区,分别为通川区、达川区、渠县、宣汉县、大竹县、开江县、万源市、达州高新区、达州东部经开区。全市东西绵延180千米,南北长225千米,幅员面积16588平方千米,2023年末常人口537万人。

达州市地处川渝鄂陕四省结合部和长江成渝经济带,位于中国西部四大名城成都、重庆、西安、武汉交汇辐射的腹心地带。

1-1 达州市区位图


第二节 社会经济

达州市是四川省的人口大市、资源富市、工业重镇、交通枢纽和革命老区,享有巴人故里、红色达州、中国气都之称。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在达州交汇叠加。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GDP)统一核算初步结果,2023年达州市GDP2656.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40.5亿元,增长3.4%;第二产业增加值896.1亿元,增长7.0%;第三产业增加值1320.1亿元,增长7.5%。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9.6%35.5%54.9%。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7.3:36.5:46.2调整为16.633.749.7。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9755元,增长7.0%

第三节 工作基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省委、省政府将其作为生命工程”“底板工程持续推动。2014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达州市全面开展了以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能力建设为核心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四川省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四川省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以来,全市共筹措资金47769.55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40959.8万元,发行一般债券5025万元,县(市、区)和市直园区财政自筹1784.75万元,整体超额完成2021—2023年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其中:完成重大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及排危除险148处,占任务数(43处)的344.2%;避险搬迁2949户,占任务数(2935户)的100.5%;消除隐患点数量698处,占任务数(636处)的109.7%;减少受威胁人数26252人,占任务数(22306人)117.7%

目前,我市已形成较为完善的避险搬迁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建立了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库以及项目立项、申报、实施和验收等工作机制,并具备统一的省级专项资金补助标准,为避险搬迁规划编制、审批、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多年的探索实践,取得了显著的防灾减灾成效,积累了宝贵的经验,群众认同感强、满意度高,为深入推进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四节 面临形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防灾减灾救灾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这为我市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强调,把防风险、保安全作为底线任务,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提高地质灾害防治、防汛抗旱能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四川。这为我市做好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村(居)民避险搬迁工作指明了方向。

当前,我市避险搬迁工作已进入深水区,坚持避让优先、应搬尽搬、能搬则搬原则做好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村(居)民避险搬迁工作,但仍面临诸多困难、问题和挑战。一是搬迁难度加大。经过多年搬迁,目前经济条件较好、安置用地协调难度较小、搬迁意愿较强的受威胁村(居)民大多数已搬离危险区,未搬迁的受威胁村(居)民家庭大多数经济条件较差、搬迁意愿不高,搬迁实施难。二是资金来源相对单一。目前,我市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主要靠省级3.5万元至4万元每户的补助,仅占搬迁村(居)民平均建房成本的20%左右,大部分地方政府补助偏低、投入不足,特别是受建筑材料及人工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搬迁资金筹措压力较大。三是资源约束日益凸显。规划涉及应搬迁村(居)民约76.8%集中居住在中低山地、丘陵地区,就近安置选址空间受限,加之城镇化加速推进,新增建设用地日益紧张,大部分搬迁安置需调整承包地、宅基地或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安置用地协调难度大。四是政策合力尚未形成。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村(居)民避险搬迁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亟须在生产资料协调、基础设施保障、公共服务配套、就业创业扶持等方面形成政策合力、发挥聚合效应,确保避险搬迁工作顺利实施。

当前,我市正处在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成势见效的关键时期,防风险、守底线、保安全任务艰巨繁重,亟需进一步提升全市防灾减灾能力。做好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村(居)民避险搬迁工作是防范化解重大灾害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直接有效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确保受威胁村(居)民远离山洪地质灾害威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高水平安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防汛减灾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预防为主、防胜于救,遵循避让优先、应搬尽搬,统筹推进、分步实施的总体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紧密结合新型城镇化、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增强资源要素保障、加大投入和后续发展扶持力度,着力从源头防范化解灾害隐患风险,为受威胁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坚决打好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攻坚战、持久战,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筑牢安全屏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实现受威胁村(居)民远离山洪地质灾害威胁为目标,着力降低山洪地质灾害隐患风险,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避让优先,应搬尽搬。坚持以防为主,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极高、高危险区(风险区)以及极高、高风险山洪灾害危险区受威胁村(居)民优先实施避险搬迁,做到应搬尽搬。充分尊重群众搬迁意愿和风俗习惯,合理确定搬迁安置方式,加强社会风险防范,确保平稳有序搬迁。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充分考虑地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在政策制定、资金保障、产业发展、就业扶持、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统筹谋划,按轻重缓急分阶段有序推进。

——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坚持省级统筹、市级主责、县级主体,建立党委政府组织领导、行业部门分工协作、群众参与的工作体系,强化责任落实、监督检查、绩效考核、激励奖惩,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避险搬迁任务。

第三节 编制依据

1.《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村(居)民避险搬迁总体规划(2023—2027年)的通知》(川办发202334号)

2.《四川省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3.《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自然资202250号)

4.《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7号)

5.《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6.《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

7.《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县域为重要切入点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决定》

8.《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达市府办20228号)

9.《达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10.《达州市受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摸底调查表》

11.《达州市各县(市、区)1:5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

第四节 规划目标

2027年底,通过实施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动态销号我市地质灾害隐患点约183处,降低地质灾害极高、高危险区(风险区)等级约41处;动态清零极高风险山洪灾害危险区,降低山洪灾害危险区等级约16处(表2-1、表2-2、表2-3)。搬迁村(居)民居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内生发展动力持续增强。


2-1  动态销号18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统计表

序号

地区

隐患点数(处)

隐患点类型

隐患点名称

搬迁

户数

1

达州

高新区

9

应搬点

达州高新区斌郎街道办河东社区木堂寺滑坡

57

2

达州高新区斌郎街道办石沟村3组周家山滑坡

2

3

达州高新区幺塘乡幺店子社区6组小槽滑坡

3

4

达州高新区河市镇新桥村1组横路院子滑坡

16

5

达州高新区河市镇金银村7组罐长沟滑坡

20

6

达州高新区河市镇成都社区3组龙家院子滑坡

9

7

达州高新区金垭镇火炭岩村2组哑子湾滑坡

1

8

达州高新区金垭镇火炭岩村6组石院墙滑坡

2

9

达州高新区金垭镇火炭岩村3组小家岩滑坡

2

10

达州东部经开区

5

应搬点

达州东部经开区福善镇四合村4组周家湾长田坡滑坡

1

11

达州东部经开区福善镇四合村5组石家梁滑坡

2

12

其他

愿搬点

达州东部经开区福善镇关家村2组斑竹湾滑坡

1

13

达州东部经开区亭子镇大风社区13组严家沟滑坡

1

14

达州东部经开区福善镇莲花村123组吕家院子地面塌陷

1

15

通川区

23

愿搬点

通川区磐石镇谭家沟村2组青杠树滑坡

1

16

通川区碑庙镇千口12组村大岩滑坡

2

17

通川区江陵镇和平村8组张家院子滑坡

6

18

通川区江陵镇和平村7组中扁滑坡

1

19

通川区江陵镇集山村杨家河滑坡

7

20

通川区磐石镇金龙村新田坝滑坡

2

21

通川区蒲家镇宝石村3组刘家河滑坡

15

22

通川区北山镇北江村4组刘家坡滑坡

8

23

通川区江陵镇集山村4组杨家湾滑坡

9

24

通川区双龙镇石门村7组磨子坪滑坡

2

25

通川区东岳镇龙兴村5组上水湾滑坡

4

26

通川区凤北街道肖公庙社区3组梅子岩滑坡

4

27

通川区北山镇铁佛村7组马桑嘴滑坡

6

28

通川区罗江镇金凤村8组何家坡滑坡

14

29

通川区双龙镇三太场村12组李家湾滑坡

9

30

通川区凤北街道办事处石龙溪社区1组天音桥滑坡

26

31

通川区凤北街道办事处徐家坝社区长五间滑坡

17

32

通川区

23

其他

愿搬点

通川区江陵镇集山村六、八组杜家院子滑坡

1

33

通川区安云乡大尖村二、六组二台滑坡

1

34

通川区安云乡佛岩村二、五组黄家扁滑坡

5

35

通川区双龙镇海棠溪村七组陈家岩滑坡

4

36

通川区梓桐镇洞沟村4孙国民房前滑坡

2

37

通川区江陵镇草庙村5组张家咀中扁滑坡

2

38

达川区

36

应搬点

达川区三里坪街道办事处七里社区5小区万担窝

滑坡

13

39

达川区三里坪街道办事处七里社区3小区覃家湾

滑坡

3

40

达川区明月江街道办事处新学村6组杨家山滑坡

3

41

达川区渡市镇白腊村56组杨家大院子滑坡

11

42

达川区渡市镇新安村1组刘家院子滑坡

6

43

达川区渡市镇红星村2组周家湾滑坡

74

44

达川区景市镇一佛村2组二道沟滑坡

13

45

达川区景市镇文家场村11组堰沟边滑坡

48

46

达川区百节镇肖家村9社杨柳沟滑坡

2

47

达川区双庙镇燕山村5组广东湾滑坡

3

48

达川区大树镇九龙村7组邓家坡滑坡

13

49

达川区龙会乡沿溪口村2组九大处滑坡

6

50

达川区罐子镇沿溪河村5组刘述明房屋后滑坡

3

51

达川区石梯镇田家店村5组乌龟石滑坡

5

52

达川区石梯镇银铁社区1组粮站背坎下滑坡

1

53

达川区渡市镇渡市社区6组高兴水库滑坡

8

54

达川区景市镇皂角村3社月亮湾滑坡

13

55

达川区渡市镇金盘村1组侯家山滑坡

7

56

达川区南岳镇文峰村6组许家梁滑坡

5

57

达川区桥湾镇瑶坪村1组严家面滑坡

31

58

达川区景市镇文家场村91011组石拱门地面塌陷

133

59

达川区桥湾镇钟山村13组老学校滑坡

6

60

达川区桥湾镇亮垭村8组大沙田滑坡

4

61

达川区

36

应搬点

达川区景市镇一佛村2组柏家院子崩塌

8

62

达川区杨柳街道办事处两角村4组两角寨地面塌陷

11

63

达川区景市镇文家场村8组山洞岩地面塌陷

79

64

其他

愿搬点

达川区三里坪街道千丘村6组千丘滑坡

1

65

达川区桥湾镇钟山村8组陈家坡滑坡

9

66

达川区赵家镇龙洞坝村5组大地坝滑坡

3

67

达川区百节镇肖家村8组大院子滑坡

1

68

达川区龙会乡张家山村9组王家山滑坡

13

69

达川区百节镇乌梅山村4社凉水井滑坡

2

70

达川区石梯镇盘龙村10组许峰寨崩塌

6

71

达川区景市镇柳树湾村456组大垭街道旁地面

塌陷

1

72

达川区景市镇寨子村123组柏树塘地面塌陷

2

73

达川区罐子镇大田坝村1234组山河面地面

塌陷

1

74

万源市

13

应搬点

万源市白果镇庞家梁村梨儿垭组陈家新房子滑坡

5

75

万源市白果镇钟停坝村杉树梁组杉树梁滑坡

2

76

万源市固军镇柿树坪村凉水井组甘家营滑坡

4

77

万源市河口镇东林村冉家沟组冉家沟滑坡

31

78

万源市青花镇枣树坪村枣树坪组枣树坪滑坡

3

79

万源市石塘镇杉林湾村东山坡组长坪滑坡

24

80

万源市石塘镇杉林湾村东山坡组砖瓦子坪滑坡

26

81

万源市石塘镇双合村吴家坡组吴家坡滑坡

28

82

万源市石窝镇兰草溪村行舟坝组行舟坝滑坡

5

83

万源市石窝镇兰草溪村赵玉沟组邓家扁滑坡

9

84

万源市铁矿镇泥溪沟村罗家河坝组庙基坪滑坡

4

85

万源市长坝镇白燕溪村宋家沟组庙儿杆滑坡

2

86

万源市白果镇长洞湖村范家湾组范家湾滑坡

8

87

宣汉县

5

应搬点

宣汉县南坝镇董坪村1组小湾滑坡

16

88

宣汉县清溪镇茶店村7组彭家山滑坡

32

89

宣汉县上峡镇赫天池村7组马家坡滑坡

14

90

宣汉县龙泉土家族乡扇坡村1组毛家湾滑坡

7

91

宣汉县东乡街道樟木沟村9组谢家河滑坡

13

92

大竹县

31

应搬点

大竹县安吉乡繁荣村8组大梨树滑坡

4

93

大竹县高穴镇金马社区1组水码头滑坡

3

94

大竹县清水镇云雾村4组五煤厂滑坡

13

95

其他

愿搬点

大竹县八渡乡华兴村6组钟家滑坡

5

96

大竹县八渡乡华兴村8组方沟滑坡

4

97

大竹县柏林镇白马村9组敖家垭口滑坡

8

98

大竹县柏林镇观音村11组麻布梁滑坡

6

99

大竹县柏林镇三江村9组陈家沟滑坡

4

100

大竹县观音镇双溪村11组胡家湾崩塌

3

101

大竹县庙坝镇太平村10组长岗岭滑坡

11

102

大竹县庙坝镇欢喜坪村2组白槽滑坡

6

103

大竹县欧家镇高松村7组中家窑场滑坡

3

104

大竹县清河镇柏家村1组张家湾滑坡

1

105

大竹县清河镇龙洞坝村10组丁家营滑坡

1

106

大竹县清河镇沙坝村23组白果坝滑坡

3

107

大竹县清河镇龙洞坝村5子膀滑坡

3

108

大竹县清河镇双龙寨村7组于家岩滑坡

8

109

大竹县石河镇中峰村3组长田坎滑坡

1

110

大竹县石河镇前进村2组大双井滑坡

2

111

大竹县石桥铺镇工农村7组二岩滑坡

2

112

大竹县石桥铺镇小桥村8组狮子头崩塌

3

113

大竹县童家镇童家村6组王家垭口滑坡

3

114

大竹县文星镇红五月村4组茶尔岩滑坡

6

115

大竹县文星镇红五月村4组大林滑坡

8

116

大竹县永胜镇茨竹村6组欧家院子滑坡

19

117

大竹县永胜镇茨竹村8组大石板滑坡

34

118

大竹县中华镇黄家村4组井水湾崩塌

3

119

大竹县中华镇茶园村3组彭家老屋滑坡

2

120

大竹县中华镇中华村9组朱家沟滑坡

3

121

大竹县周家镇清凉村1组偏岩石滑坡

1

122

大竹县竹阳街道莲印龙潭社区7组尹家湾滑坡

4

123

开江县

9

应搬点

开江县灵岩镇分水岭村7组白杨坪滑坡

12

124

开江县灵岩镇分水岭村1组青龙嘴滑坡

16

125

开江县灵岩镇分水岭村7组打儿窝滑坡

3

126

开江县灵岩镇土地坪2组华佗寺滑坡

4

127

开江县淙城街道办黄泥沟村1组大羊马寨滑坡

6

128

开江县梅家乡大堰塘村10组二梯坪滑坡

8

129

开江县梅家乡大堰塘村1组吴家院子滑坡

10

130

开江县梅家乡大堰塘村1组朱家湾滑坡

27

131

开江县梅家乡大堰塘村4组曲家河沟滑坡

13

132

渠县

52

应搬点

渠县三汇镇大盘村8组猫垭口崩塌

11

133

渠县临巴镇老龙村7组付家沟滑坡

12

134

渠县三汇镇长久村3组张耳山滑坡

9

135

渠县岩峰镇清贤村7组香炉山滑坡

3

136

渠县万寿镇立石村5组黄家坪滑坡

5

137

渠县万寿镇曹家村3组哇哇石滑坡

2

138

渠县万寿镇灵感社区7组石湖湾滑坡

13

139

渠县万寿镇磨盘村2组大坪地滑坡

4

140

渠县涌兴镇石龙村6组竹叶湾滑坡

9

141

渠县岩峰镇书湾村6组亢家嘴滑坡

4

142

渠县卷硐镇向桥村4组唐家沟滑坡

4

143

渠县巨光乡锅滩村3组赵家湾滑坡

3

144

渠县清溪场镇渌沼村7组鹿道石滑坡

8

145

渠县报恩乡金竹村6组居石寨滑坡

3

146

渠县万寿镇万寿社区3组鹰嘴岩滑坡

5

147

渠县青龙镇汤家村7组刘家湾滑坡

7

148

渠县丰乐镇大湾村9组吴家河滑坡

32

149

其他

愿搬点

渠县东安镇凉井5组李家岩滑坡

4

150

渠县三汇镇山青村2组奔陡崖滑坡

2

151

渠县青龙镇汤家村1组雀儿包坎下滑坡

3

152

渠县三汇镇龙眼村1组龙眼窝滑坡

1

153

渠县

52

其他

愿搬点

渠县丰乐镇黎乐村7组赵角堡滑坡

1

154

渠县丰乐镇川燕村4组鸡公岭滑坡

2

155

渠县三板镇大石社区5组任家岩崩塌

2

156

渠县临巴镇锡溪社区8组郭家坟滑坡

1

157

渠县渠江街道珠山村6组肖家湾滑坡

2

158

渠县清溪场镇安乐村6组黄角咀滑坡

9

159

渠县文崇镇谭坝村4组杨家沟滑坡

1

160

渠县临巴镇龙潭村2组新龙湾滑坡

2

161

渠县三汇镇龙眼村4组大湾滑坡

2

162

渠县天星街道燕山村6组黄山坡滑坡

1

163

渠县万寿镇寨子村2组大河沟滑坡

2

164

渠县天星街道燕山村5组郭家山滑坡

4

165

渠县临巴镇麻园村1组郭木匠梁滑坡

1

166

渠县三汇镇龙眼村2组三道拐滑坡

6

167

渠县万寿镇曹家村马象背滑坡

5

168

渠县万寿镇曹家村4组黄家沟滑坡

1

169

渠县三汇镇白蜡社区5组童家山滑坡

5

170

渠县贵福镇金垭村5组大顶坡滑坡

2

171

渠县贵福镇登粱村5组豌秋田滑坡

3

172

渠县青龙镇汤家村1组麦家湾滑坡

2

173

渠县岩峰镇书湾村4组硝洞崖滑坡

6

174

渠县大义乡五星村4组喻家大院子滑坡

4

175

渠县大义乡五星村5组喻家湾滑坡

3

176

渠县贵福镇花石村6组柳家山滑坡

4

177

渠县李渡镇灯台村7组河街滑坡

5

178

渠县岩峰镇大田村1组祖香庙滑坡

1

179

渠县文崇镇庙坝村5组双龙湾滑坡

4

180

渠县三汇镇汇北社区3组青龙嘴滑坡

1

181

渠县大义乡庙沟村4组桃子坡滑坡

3

182

渠县大义乡庙沟村5组杨家坪滑坡

1

183

渠县万寿镇大坪村4组董家沟滑坡

2

备注:数据来源为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摸底调查成果


2-2  达州市地质灾害极高、高危险区(风险区)统计表

序号

地区

极高、高危险区(风险区)

总数(个)

面积(平方千米)

1

达川区

13

30.708

2

大竹县

0

0

3

达州高新区

0

0

4

达州东部经开区

0

0

5

开江县

17

2.277

6

0

0

7

通川区

0

0

8

宣汉县

11

1.304

9

万源市

0

0

合计

达州市

41

34.289

备注:数据来源为各县(市、区)1:5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

2-3  16处需搬迁山洪灾害危险区统计表

序号

地区

危险区名称

风险

等级

搬迁户数

1

达州

高新区

达州高新区斌郎街道斌郎社区7组场镇山洪灾害危险区

高风险

1

2

达州高新区斌郎街道石沟村6组活水沟山洪灾害危险区

高风险

3

3

通川区

通川区金石镇七里村十组原高洞村六组山洪灾害危险区

高风险

3

4

通川区金石镇七里村九组原高洞村三组山洪灾害危险区

高风险

3

5

万源市

万源市大竹镇白杨溪村1组山洪灾害危险区

高风险

30

6

万源市官渡镇二沟河村9组张家院子组山洪灾害危险区

高风险

21

7

万源市石塘镇柳树村6组字库梁山洪灾害危险区

高风险

18

8

宣汉县

宣汉县上峡乡杨柳关村6组吕家河坝山洪灾害危险区

高风险

11

9

宣汉县南坝清新桥社区3组蒋家河沟山洪灾害危险区

高风险

9

10

宣汉县土黄镇大房村一组长坪沟山洪灾害危险区

高风险

4

11

宣汉县天生镇峨城社区1组大堰桥山洪灾害危险区

低风险

4

12

大竹县

大竹县石河镇老乡政府双拱村4社山洪灾害危险区

高风险

2

13

大竹县庙坝镇太平村10社邱家坝山洪灾害危险区

中风险

1

14

大竹县石河镇双拱村7社甘家坝山洪灾害危险区

中风险

1

15

开江县

开江县新宁镇胡家沟村2组刘长仕山洪灾害危险区

低风险

1

16

开江县任市镇高洞村4组石灰窑子山洪灾害危险区

高风险

2

备注:数据来源为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摸底调查成果


第三章 搬迁对象和任务

第一节 搬迁对象选择

根据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摸底调查成果,结合我市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情况,选取符合条件的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居)民开展避险搬迁工作。

——按紧迫程度选择。对于临灾征兆明显、危险性大、治理难度大、治理费用高、威胁对象以农村分散住户为主,工程治理效益低或无法治理的地质灾害点,考虑采用避险搬迁手段进行防治。

——按威胁重点选择。避险搬迁手段主要适用于广大农村分散住户生命财产安全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的情况,对个别威胁农村学校、乡镇企事业单位等地质灾害点,应在与工程治理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对比的条件下考虑是否搬迁。

——按利于发展选择。考虑采用避险搬迁手段进行防治的地质灾害点应符合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的条件,首先考虑搬迁户意愿,并保障搬迁后住户生产生活条件能得到改善或与原来相当。

——按环境保护选择。对局部由于陡坡耕作导致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加剧、生态环境条件恶化,泥石流、滑坡和崩塌等地质灾害频发的地段,按照先搬迁,再恢复的原则,优先考虑避险搬迁,结合生物工程措施等进行生态恢复和地质灾害防治。

第二节 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对象

根据《四川省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村(居)民避险搬迁总体规划(2023—2027年)》,达州市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任务为1860户。

通过达州市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摸底调查,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搬点”101处,受威胁群众12434169人,其中愿意搬迁9012910人(占72.5%),紧迫性排序为:紧迫112410人,较紧迫7892640人,一般3421119人;地质灾害隐患点其他愿意搬迁对象为3121084人。地质灾害极高、高风险区应搬107333人,地质灾害风险区其他愿搬198674人(表3-1)。

综上,全市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对象为18606260人,涉及通川区、达川区、万源市、宣汉县、大竹县、开江县、渠县等7个县(市、区)和达州高新区、达州东部经开区。其中,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搬迁对象15555253人(占83.6%);地质灾害危险区(风险区)避险搬迁对象3051007人(占16.4%)(表3-1)。

从区域分布看,北部大巴山中低山区(万源市、宣汉县)3971463人(占21.3%);中部低山区(达川区、通川区、达州高新区、达州东部经开区)8382789人(占45.1%);南部平行岭谷区(渠县、大竹县)4541533人(占24.4%);东部方山丘陵区(开江县)171475人(占9.2%)(表3-1)。

从行政区划看,达川区、大竹县、渠县、宣汉县均超过200户,占65.8%;达州高新区、开江县、通川区、万源市4个县均超过100户,占33.0%;达州东部经开区为23户,占1.2%(表3-1)。

从搬迁意愿看,有搬迁意愿的共15124984人(含应搬范畴中有搬迁意愿对象10023226人和其他有搬迁意愿对象5101758人),占81.3%

从紧迫程度看,紧迫的119436人,较紧迫的12064047人,一般的5351777人,分别占6.4%64.8%28.8%

从安置意向看,分散安置11063832人(占59.5%);集中安置4071350人(占21.9%);市场化安置347107818.6%)(表3-2)。


3-1  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对象汇总表


地区

地质灾害搬迁总数(户)

地质灾害搬迁总数(人)

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搬迁对象统计

地质灾害风险区避险搬迁对象统计

应搬点(户)

应搬点(人)

应搬户数占比

其他愿搬点(户)

其他愿搬点(人)

其他愿搬点户数占比(%

极高、高风险区应搬(户)

极高、高风险区应搬(人)

极高、高风险区应搬户数占比(%

风险区其他愿搬(户)

风险区其他愿搬(人)

风险区其他愿搬户数占比(%

达州市

达州高新区

112

379

112

379

100.00%

0

0

0.00%

0

0

0.00%

0

0

0.00%

达州东部

经开区

23

68

20

59

86.96%

3

9

13.04%

0

0

0.00%

0

0

0.00%

通川区

148

466

133

417

89.86%

15

49

10.14%

0

0

0.00%

0

0

0.00%

达川区

555

1876

492

1658

88.65%

39

123

7.03%

17

67

3.06%

7

28

1.26%

万源市

183

659

151

565

82.51%

0

0

0.00%

0

0

0.00%

32

94

17.49%

宣汉县

214

804

82

314

38.32%

0

0

0.00%

29

106

13.55%

103

384

48.13%

大竹县

222

765

20

55

9.01%

157

587

70.72%

0

0

0.00%

45

123

20.27%

开江县

171

475

99

270

57.90%

0

0

0.00%

61

160

35.67%

11

45

6.43%

232

768

134

452

57.76%

98

316

42.24%

0

0

0.00%

0

0

0.00%

合计

1860

6260

1243

4169

66.83%

312

1084

16.77%

107

333

5.75%

198

674

10.65%


3-2  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对象安置意向汇总表

序号

地区

地质灾害

避险搬迁

对象合计

安置意向

分散

集中

市场化

(户)

(人)

(户)

(人)

(户)

(人)

(户)

(人)

1

达州高新区

112

379

112

379

0

0

0

0

2

达州东部经开区

23

68

20

59

0

0

3

9

3

通川区

148

466

148

466

0

0

0

0

4

达川区

555

1876

115

473

215

706

225

697

5

万源市

183

659

183

659

0

0

0

0

6

宣汉县

214

804

201

759

13

45

0

0

7

大竹县

222

765

163

572

4

10

55

183

8

开江县

171

475

103

279

37

107

31

89

9

232

768

61

186

138

482

33

100

合计

达州市

1860

6260

1106

3832

407

1350

347

1078

第三节 山洪灾害避险搬迁对象

根据《四川省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村(居)民避险搬迁总体规划(2023—2027年)》,达州市山洪灾害避险搬迁对象为114户。

通过达州市山洪灾害避险搬迁摸底调查,全市共摸清高风险山洪灾害危险区应搬对象为107422人,中、低风险危险区其他建议搬迁对象735人。

按区域分布,北部大巴山中低山区(万源市、宣汉县)搬迁对象约97398人(占85.1%);中部低山区(达川区、通川区、达州高新区、达州东部经开区)1034人(占8.8%),南部平行岭谷区(渠县、大竹县)418人(占3.5%);东部方山丘陵区(开江县)37人(占2.6%)(表3-3)。

从数量划分看,搬迁对象总数在20户以上的县(市、区)有万源市、宣汉县搬迁对象约97户(占85.1%),5—20户的有通川区搬迁对象6户(占5.3%),其余县(市、区)纳入避险搬迁规划的搬迁对象总数均在5户以下(占9.6%)(表3-3)。

从行政区划看,万源市、宣汉县均超过2585.1%);达州高新区、通川区、大竹县、开江县均不超过1014.9%)(表3-3)。

3-3  山洪灾害避险搬迁对象汇总表


地区

山洪灾害搬迁总数(户)

山洪灾害搬迁总数(人)

山洪灾害避险搬迁对象统计

应搬点(户)

应搬点(人)

应搬户数占比

其他愿搬点(户)

其他愿搬点(人)

其他愿搬点户数占比

达州市

达州

高新区

4

9

4

9

100.00%

0

0

0

达州东部经开区

0

0

0

0

0

0

0

0

通川区

6

25

6

25

100.00%

0

0

0

达川区

0

0

0

0

0

0

0

0

万源市

69

262

69

262

100.00%

0

0

0

宣汉县

28

136

24

115

85.71%

4

21

14.29%

大竹县

4

18

2

7

50.00%

2

11

50.00%

开江县

3

7

2

4

66.67%

1

3

33.33%

渠县

0

0

0

0

0

0

0

0

合计

114

457

107

422

93.86%

7

35

6.14%

从搬迁意愿看,有搬迁意愿的共38166人(含应搬范畴中有搬迁意愿对象31131人和其他有搬迁意愿对象735人),占33.3%

从紧迫程度看,较紧迫的10742293.9%);一般的7356.1%)

从安置意向看,分散安置130.9)%;集中安置8297.0%);市场化安置10542592.1%)(表3-4)。

3-4  达州市山洪灾害避险搬迁安置意向统计表

序号

地区

山洪灾害避险搬迁对象合计

安置意向

分散

集中

市场化

(户)

(人)

(户)

(人)

(户)

(人)

(户)

(人)

1

达州高新区

4

9

0

0

0

0

4

9

2

达州东部经开区

0

0

0

0

0

0

0

0

3

通川区

6

25

0

0

6

25

0

0

4

达川区

0

0

0

0

0

0

0

0

5

万源市

69

262

0

0

0

0

69

262

6

宣汉县

28

136

0

0

0

0

28

136

7

大竹县

4

18

0

0

0

0

4

18

8

开江县

3

7

1

3

2

4

0

0

9

0

0

0

0

0

0

0

0

合计

达州市

114

457

1

3

8

29

105

425

第四节搬迁任务

5年规划期通过分阶段实施,共避险搬迁安置受威胁村(居)民约19746717人;其中地质灾害避让搬迁约1860626094.2%),山洪灾害避让搬迁约1144575.8%)

第一阶段任务(2023—2025年):按照紧迫优先、应搬优先原则,用3年时间,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极高、高危险区(风险区)受威胁村(居)民搬迁安置约15135095人;完成山洪灾害危险区受威胁村(居)民搬迁安置约44189人。

第二阶段任务(2026—2027年):用2年时间,完成紧迫程度一般且有搬迁意愿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中、低危险区(风险区)受威胁村(居)民搬迁安置约3471165人;完成山洪灾害危险区受威胁村(居)民搬迁安置约70268人,详见附表。


第四章 搬迁安置

第一节 避险搬迁安置方式

搬迁方式分为整点(区)搬迁和局部搬迁两种。鼓励对处于地震断裂带附近、治理费效比差、治理工程受损且修复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灾害危险区和成灾风险高、生存环境较差、可持续发展难的地质灾害危险区(风险区)受威胁村(居)民实施整点(区)搬迁。对整点(区)搬迁以外其他符合搬迁条件的受威胁村(居)民实施局部搬迁。

安置方式应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安置、货币化安置、分散安置和其他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搬迁安置,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采用集中安置、货币化安置。

集中安置。结合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乡镇村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以当地特色产业、乡村旅游业等为支撑,引导群众向县城、集镇、产业园、已有安置区、中心村集中安置。

货币化安置。由当地政府统筹相关资金和政策,充分利用商品房、棚改存量房和保障性住房等资源,鼓励进城落户,通过市场购买或租赁等多种方式进行安置

分散安置。主要以自建住房等方式分散安置。鼓励各地通过依法回购、改建已建安置区空置房屋、闲置乡村办公用房等住房资源进行安置。

其他安置。主要以自主选择投亲靠友等方式安置。鼓励各地依托社会福利机构对符合供养条件的孤寡老人、残疾人等进行安置。

第二节 选址建设

选址要求。安置点应科学选址,尽量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敏感区域,不占或少占耕地。紧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尤其是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规划等相衔接,以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为目标,推动搬迁三靠(靠园区、靠景区、靠社区)、三进(进县城、进集镇、进中心村和聚居点),坚决避免因规划调整、山洪地质灾害威胁造成二次搬迁。拟建新址必选择在地震断裂带、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风险区)以及山洪灾害危险区之外的安全区域,集中安置项目应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确保新址安全。新址应尽可能靠近原址,方便生产、生活习俗,尽量避免跨越行政区。新址应有利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与提高,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

建设要求。坚持规模适宜、功能合理、宜居宜业的要求,充分考虑搬迁群众经济条件,合理确定人均住房面积,严格控制建造成本。新建住房结构设计应执行相关建筑规范和技术标准,严控切坡建房,确保住房质量和安全。集中安置点应尊重地域文化、传承民族特色,采取统规自建为主的方式进行建设。

第三节 基础配套

对新建集中安置区的,按照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经济安全、环境整洁、宜居宜业的原则,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园区管委会统筹配套建设水、电、路、网及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在发挥现有公共服务设施能力的基础上,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园区管委会统筹,充分依托城镇(中心集镇)、产业园区已有公共服务设施有利条件,充分衔接城镇(中心集镇)、中心村建设规划、产业园区规划,合理规划建设完善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以及商业网点、便民超市、集贸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

第四节 鼓励租购

按照市场配置资源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原则,鼓励避险搬迁户通过市场购买或租赁住房等多种方式解决居住问题。支持各地统筹相关政策和资金,充分利用当地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存量,根据群众意愿,明确搬迁时序,通过优惠购置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方式,安置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群众。

节 复垦整治

避险搬迁群众迁出后,需按规定拆除迁出地住房及庭院等附属设施,并注销不动产权证等证书。当地政府应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组织对搬迁群众原有宅基地等建设用地,以及腾退、废弃土地进行复垦或还林还草,适宜耕作的优先用于补充耕地资源。


第五章 资金筹措

按照省级补助、地方配套、金融支持、群众自筹的原则,多元化筹措避险搬迁资金。

对已申请到增发2023年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补助资金(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的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国家已按13.5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县(市、区)和市直园区须按上级要求进行配套。该资金应严格按照、省、市财政部门相关规定,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统筹使用。

对未享受增发2023年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补助资金(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的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根据省财政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按照一般地区一般户3.5万元/户,民族地区(含民族地区待遇县)及一般地区低保户4万元/户的标准给予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基础补助,依据各县(市、区)和市直园区规划任务及年度任务完成情况,依据分类分层补助、政策统筹协调、次年考核激励、逐年升档补差方式,全力争取省级考核激励,向搬迁任务重的地区倾斜。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村(居)民避险搬迁总体规划(2023—2027年)的通知》(川办发〔202334号)相关规定,各县(市、区)和市直园区要全力完成避险搬迁任务,积极争取省级考核奖补。具体奖补标准如下:一般地区县(市、区)累计完成避险搬迁任务49户以下,每户奖补0.5万元;50—99户,奖补到县65万元;100—199户,奖补到县135万元;200—499户,奖补到县280万元;500—999户,奖补到县725万元。民族地区(含民族待遇县)县(市、区)累计完成避险搬迁任务49户以下,每户奖补1万元;50—99户,奖补到县85万元;100—199户,奖补到县175万元;200—499户,奖补到县360万元;500—999户,奖补到县925万元。

对于山洪灾害与地质灾害重叠区,建议采用就高原则补贴,重叠区由县(市、区)级相关部门共同认定。

在省级基础补助和考核激励的基础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园区管委会统筹本级财力,整合相关渠道资金,用好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加大避险搬迁资金筹措力度,综合考虑区域发展水平、安置资源条件、工程建设成本等因素,制定本地区避险搬迁补助标准,并向社会公告。鼓励各县(市、区)和市直园区在做好风险评估防范基础上,依法统筹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运用银行贷款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实施。

本次达州市地质灾害避险搬迁1860户、山洪灾害避险搬迁114户中除宣汉地质灾害避险搬迁214户、山洪灾害避险搬迁28户为民族地区,其余的地质灾害避险搬迁1646户、山洪灾害避险搬迁86户均位于一般地区。按照各县(市、区)和市直园区完成避险搬迁任务,相应以中省资金、省级考核激励资金、2024年度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国债资金及地方财政自筹资金测算,需求资金总计12452万元。


第六章 政策支持

第一节 拓宽资金筹措渠道

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及集中安置区后续发展项目和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村(居)民信贷资金支持力度。引导保险机构加大对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的支持力度,灾(险)情发生后及时建立绿色理赔通道,加快保险理赔进度,提高理赔效率。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加大对避险搬迁支持力度,支持财政、国资等相关部门弱化盈利考核要求。支持探索盘活利用腾退土地的市场化路径,筹集搬迁安置建设资金。符合条件的进城落户避险搬迁户可申领租赁补贴。积极引导企业、个人等开展捐助或援建。

第二节 保障搬迁用地需求

指导各县(市、区)和市直园区尽快报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乡村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划定灾害安全防护范围,合理布局避险搬迁集中安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探索建设紧凑型村庄。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避险搬迁村庄和集镇具备复垦条件的,可纳入增减挂钩项目实施,产生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可按规定进行流转交易。避险搬迁农房建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使用国家单列安排的宅基地计划指标解决;采用集中安置的,由省级统筹,全额保障年度计划指标纳入增减挂钩项目实施的,可使用复垦产生的指标保障。搬迁安置用地报批时按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原则,在本区域内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确实无法落实的,可由县(市、区)和市直园区按相关规定,向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提出指标借支申请,约定指标归还期限;逾期未全部归还的,直接从该地区全域内补充耕地储备库中直接扣还。仍无法落实的,由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按照相关规定向自然资源厅申请借支。可将符合条件的避险搬迁迁出区和迁入区纳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范围,在确保耕地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升、生态有改善的前提下,编制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按程序报批。建立健全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与避险搬迁人口落户城镇数量挂钩机制,加大用地计划指标对避险搬迁人口大县的倾斜支持力度。

第三节 加强基础设施配套

对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点,可按规定统筹涉农资金,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避险搬迁新建安置区向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可延伸覆盖区域集中,合理配建完善教育、医疗、养老、托育、商贸物流等生活服务设施,强化县城和产业园对集中安置区后续产业的辐射带动能力,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采取扩建等方式建设集中安置区的,可结合安置区人口规模及分布、风俗习惯等因素,在原有配套设施上进行改造提升,满足搬迁群众公共服务需求。根据集中安置点人口规模、地理位置等情况,指导属地合理分类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需开展环评的项目,指导县(市、区)和市直园区生态环境部门开辟绿色通道,提前介入、超前服务,加快推进环评审批。支持符合条件的集中安置点防洪工程建设,纳入相关规划推动实施;指导做好集中安置点水源水量论证,配套完善供水设施设备,保障群众生活用水;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办理集中安置区、集镇迁改建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避险搬迁户自建房需用砂石的,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核实后在河道采砂规划规定的可采区和可采期采挖。支持符合条件的集中安置点外联公路纳入交通有关规划或专项方案,加快推进建设,并按照有关政策予以资金支持。

第四节 提升持续发展能力

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避险搬迁村(居)民进城落户,对在迁入地落户的实行一站式户口迁移和居住证办理服务。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协调重大工程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等项目,鼓励搬迁群众融入迁入地发展,扩大群众就地就近就业机会。支持利用衔接资金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优先支持避险搬迁中的脱贫户(含监测帮扶对象)发展到户产业和庭院经济。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乡村延伸,把就业服务功能作为搬迁安置点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点脱贫人口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就业的,给予不超过400/人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跨省就业的脱贫人口适当安排一次性铁路、公路和水运(路)交通补助。加大对搬迁任务较重地区的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支持力度,支持在集中安置点设立公共就业服务站或服务窗口,提供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就业失业登记等一站式服务。因地制宜合理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搬迁脱贫人口特别是弱劳力、半劳力,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将避险搬迁安置户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安置地政府负责为随迁子女提供就近就便的普惠性学前教育和公办义务教育学位,保障其入园入学需求。通过全程网办一址多照等登记便利化改革措施,为避险搬迁造成经营困难的小微市场主体,提供包括歇业登记在内的优质服务。鼓励和支持易地安置户参加养老保险,对其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由财政按规定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在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集中安置区后续发展信贷投入。

第五节 强化合法权益保障

依法保障避险搬迁群众在迁出地农村原有合法耕地、林地、草场等承包经营权以及各类农牧业补贴和生态补偿等权益,不得强行要求搬迁群众转让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或将其作为进城落户条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避险搬迁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探索整合利用腾退宅基地和碎片化集体建设用地,推动土地流转。做好迁出地和迁入地间各类社会保障政策转移接续工作,确保避险搬迁群众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城乡低保等应保尽保。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采购意外伤害保险、商业护理保险等方式,提升困难避险搬迁群众保障水平。

第六节 落实搬迁税费优惠

依法依规落实相关税费政策,对纳税人因山洪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纳税确有困难的,依法按规定减(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经审批搬迁的农村居民在规定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依法按规定免征耕地占用税。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在省级指导下,实行市级为主体、县级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部署各项任务,确保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市级负责建立健全山洪地质灾害威胁村(居)民避险搬迁工作机制,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工作调度。市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同配合和政策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县级党委、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相关工作。市直园区管委会依照法定权限以及依法受委托行使的行政权力要求,做好代管区域内避险搬迁工作。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在搬迁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做好群众动员和政策解释工作,团结带领群众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第二节 强化协同联动

按照省级总体规划+市级专项规划+县级年度实施方案的工作架构,统筹推进避险搬迁工作。各县(市、区)和市直园区负责编制本级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村(居)民避险搬迁年度实施方案,负责资金筹措、组织动员、安置选址及评估、旧房拆除等工作,统筹做好补助资金发放、土地调整、迁出区生态修复和土地复垦、户籍迁移、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社会治理等相关工作。市级专项规划和县级年度实施方案,按规定报同级政府批复同意后向上一级自然资源、水利主管部门备案。规划期内,对因地震、暴雨等诱发山洪地质灾害的新增避险搬迁任务,纳入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或动态纳入地质灾害防治年度实施方案,积极争取上级避险搬迁补助政策。规划实施结束后,将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任务继续纳入常态化工作予以实施。

第三节 严格监督考核

将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村(居)民避险搬迁纳入市级年度民生实事。建立健全避险搬迁督查通报机制,动态开展监测监管和风险评估。落实最严格的避险搬迁销号、降等制度,按照清单制要求,建立避险搬迁对象管理动态销号清单;按照上图入库要求,细化并规范新房建设、搬迁入住、旧房拆除、恢复耕种等阶段的工作流程、监测跟踪制度,强化避险搬迁过程管理,确保规范实施。2025年底,将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对避险搬迁任务完成情况较差的县(市、区)和市直园区,暂缓安排避险搬迁补助资金,并于规划实施完毕后,在规划任务总数内据实清算。进一步加强避险搬迁项目和资金管理,确保避险搬迁资金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避险搬迁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第四节 广泛宣传动员

加强对避险搬迁工作的宣传和政策解读,充分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新闻媒体等的作用,结合“3·22”世界水日、“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和“6·25”全国土地日等节点,开展多层级、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动员,积极争取基层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及时总结新做法、新成效,推广经验示范,为全面深入推进避险搬迁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附表:达州市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村(居)民避险搬迁任务分解表(2023—2027年)


附表

达州市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村(居)民避险搬迁任务分解表

2023—2027年)

单位:户

序号

地区

避险搬迁对象

总计

第一阶段(2023—2025年)目标

第二阶段(2026—2027年)目标

2023年计划搬迁

2024年计划搬迁

2025年计划搬迁

2026年计划搬迁

2027年计划搬迁

地质

灾害

山洪

灾害

地质

灾害

山洪

灾害

地质

灾害

山洪

灾害

地质

灾害

山洪

灾害

地质

灾害

山洪

灾害

地质

灾害

山洪

灾害

1

达州高新区

112

4

112

0

0

3

0

1

0

0

0

0

2

达州东部经开区

23

0

3

0

17

0

0

0

3

0

0

0

3

通川区

148

6

100

0

19

1

14

2

10

1

5

2

4

达川区

555

0

456

0

32

0

27

0

20

0

20

0

5

万源市

183

69

72

0

41

18

38

2

16

24

16

25

6

宣汉县

214

28

7

0

74

13

30

0

53

4

50

11

7

大竹县

222

4

153

0

20

1

4

1

20

1

25

1

8

开江县

171

3

108

0

36

1

16

1

0

1

11

0

9

232

0

73

0

36

0

25

0

58

0

40

0

1860

114

1084

0

275

37

154

7

180

31

167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