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3年10月11日至26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2023年12月20日,督察组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情况,指出我市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还存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力、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不到位、其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等4个方面的问题。
为进一步做好督察整改工作,达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坚决的态度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截至2024年8月底,反馈意见涉及的30项整改任务,已完成8项,其余22项正按序时推进。
下一步,我市将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坚决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进一步树牢上游意识,扛起上游责任。
现将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附件:达州市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中共达州市委
达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0日
达州市公开第三轮省督整改落实情况.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