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一年级招生
7月9日,通川区教育局发布通川区2024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招生坚持“相对就近、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的原则,实行“先登记再划片后入学”的办法,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公办学位。
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通川区教育局统一制定招生入学办法,统一发布招生信息,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均通过“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省系统”,https://bigapp.scedu.net/)实施招生工作,未通过“全省系统”录取的新生无法取得国家学籍系统学籍。
公办学校
●招生对象
2024年8月31日前(含当日)年满6周岁且尚未接受义务教育的通川区户籍儿童(包括盲、聋、哑、智障等特殊儿童)、居住在本区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登记条件
适龄儿童属通川城区户籍(指户籍在2024年8月17日前注册或迁入通川区东城、西城、朝阳街道办事处及莲花湖管委会,凤北街道办事处肖公庙社区、张家坝社区、韩家坝社区、犀牛山社区和凤西街道办事处新锦社区、高峰洞社区、柏林口社区)。
●房产条件
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拥有房屋产权(含政府提供给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廉租房、公租房),其房产位于通川城区(以出具的房产证明为准)。自购房以交付使用且实际居住为准,期房或未实际居住房不作为登记住址;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与他人共同持有房屋产权的,其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所占比例必须在50%(含50%)以上。
●报名登记
符合条件的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登记时间内,通过“全省系统”填报新生基本信息、监护人等信息,选择其房产所在地片区学校报名登记,也可到房产所在地片区学校现场咨询并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招生由区教育局统一管理,主要面向本区域招生,其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计划和范围由区教育局核定,需扩大招生范围的,须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审批。民办学校按照审定的招生入学实施方案,由区教育局通过“全省系统”实施统一管理,凡未通过“全省系统”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不予注册学籍。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小学一年级入学可自愿选择一个民办学校,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通知要求,在“全省系统”上报名登记,同时也可到各民办学校现场咨询并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民办小学招生录取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及时公开招生录取结果。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若超过招生计划,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审核通过的学生,一经确认学位,系统将锁定学生录取信息,不能再被其他公办或民办学校录取。确认未被所选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根据招生政策进行统筹安排。
随迁子女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确需在通川区城区小学就读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城区各校生源和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随迁子女入学后,在编班、教育管理等方面与片区内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通川区各乡(镇)小学按上述招生要求于8月10日前完成摸底调查,8月28日前完成招生工作,要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网上登记
8月15日—17日,家长须携带网上登记报名时的户口簿、房产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划定的审核点(公办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学校工作人员线下审核资料后,指导家长通过“川教通”微信公众号→“小学入学”或“初中入学”→完善学生信息→点击“去报名”→选择就读区域(学校)→上传就读佐证材料→等待审核。
资格审核
入户调查。8月18日—20日,完成入户调查。各审核点(学校)成立专门的审查小组,对城区户籍适龄儿童进行资格审查(户口要到公安部门核查,房产证及购房合同到房地产事务中心核查,并到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进行入户调查),审查无误后,将辖区内适龄儿童登记造册,于8月20日报区教育局。
8月21日—24日,由通川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各校小一新生登记情况进行复审。
8月26日,根据区域生源登记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和招生学校招生计划划定招生区域。
8月28日各校告知已登记学生家长适龄儿童录取情况。《入学通知书》具体发放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报名注册。适龄儿童凭入学通知书于8月30日到校报名注册。
因其他情况未登记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在8月26日由区教育局根据各校生源和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招生咨询电话:0818-2123908
招生投诉电话:0818-2257550
初中一年级招生
招生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采取单校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入学,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公办学位。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均通过“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省系统”,https://bigapp.scedu.net/)实施招生工作,未通过“全省系统”录取的新生无法取得国家学籍系统学籍。
公办学校
通川区户籍及通川区学校在籍(学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包括盲、聋、哑、智障等特殊少年)、居住在本区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登记条件
通川区城区学校(含七小永兴学校、凤北小学)在籍(学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通川区城区户籍在通川区城区以外学校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暂住在通川城区的符合就读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注:通川区城区户籍指在2024年8月17日前注册或迁入通川区东城、西城、朝阳街道办事处及莲花湖管委会,凤北街道办事处肖公庙社区、张家坝社区、韩家坝社区、犀牛山社区和凤西街道办事处新锦社区、高峰洞社区、柏林口社区。
●报名登记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定的登记时间内,通过“全省系统”填报新生基本信息、监护人等信息,选择其房产所在地片区学校报名登记,也可到房产所在地片区学校现场咨询并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如果报名登记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学生;如果报名登记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则由区教育局组织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审核通过的学生,一经确认学位,系统将锁定学生录取信息,不能再被其他公办或民办学校录取。确认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根据招生政策进行统筹安排。
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招生由区教育局统一管理,主要面向本区域招生,其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计划和范围由区教育局核定,需扩大招生范围的,须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审批。民办学校按照审定的招生入学实施方案,由区教育局通过“全省系统”实施统一管理,凡未通过“全省系统”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不予注册学籍。每位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选择一个民办初中学校,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通知要求,在“全省系统”上报名登记,同时也可到各民办学校现场咨询并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随迁子女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确需在通川区城区中学(含凤北初中、复兴实验学校)就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全省系统”选择实际居住地所在片区学校报名登记,也可到实际居住地所在片区学校现场咨询并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等各类优待对象子女,严格落实好相关教育优待政策。其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材料,区教育局按有关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解决。
通川区户籍拆迁户子女入学,由区拆迁办或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登记,并将相关资料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统筹解决。
各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网上登记
8月15日—17日,家长须携带网上登记报名时的户口簿、房产证、小学学籍信息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划定的审核点(公办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学校工作人员线下审核资料后,指导家长通过“川教通”微信公众号→“小学入学”或“初中入学”→完善学生信息→点击“去报名”→选择就读区域(学校)→上传就读佐证材料→等待审核。
资格审核
8月18日—20日,各审核点(学校)成立专门的审查小组,完成入户调查。审查无误后,将辖区内适龄儿童登记造册,于8月20日报区教育局。
8月21日—24日,由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各校初一新生登记情况进行复审。
电脑随机派位。公布报名登记情况,完成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由区教育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并学位确认(随机录取办法及时间另行公布)。
8月26日,根据区域生源登记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和招生学校招生计划划定招生区域。
录取并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28日各初中学校告知已登记学生家长适龄儿童录取情况。《入学通知书》具体发放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报名注册。学生凭入学通知书于8月31日到校报名注册。
因其他情况未登记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在8月26日由区教育局根据各校生源和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招生咨询电话:0818-2123908
招生投诉电话:0818-2257550。(通川区教育局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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