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开江县司法局创新“法治+”赡养问题基层治理模式,用自治方式激发治理活力、用道德力量纠正失德行为、用法治手段维护公平正义,全面促进自治、法治与德治的深度融合,有效解决农村养老亲情约束偏弱、道德约束偏软等诸多弊病,增进了民生福祉。
数据显示,开江县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达24.3%,老人赡养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焦点。“养儿防老”依靠亲情关系和道德约束,存在赡养义务不履行等问题,老年人赡养权益难以得到充分保障。
针对这一情况,开江组建普法志愿者队伍162支,在小区、乡镇、村委会等场所开设专题法律讲座,提供“点对点”的精准法律服务;创编一批极具地方特色的法治文艺节目,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构建媒体宣传、入户宣传、阵地宣传、活动宣传、典型宣传“五位一体”的宣传矩阵,开展各类普法活动,推动敬老尊长意识深入人心,形成普遍共识。
“对部分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子女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等问题,我们积极安排工作人员与子女面对面宣传赡养老人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调解工作。”据开江县司法局副局长陈春梅介绍,主要做法是借鉴法院对赡养费纠纷案件判决的费用标准,结合当地经济水平,将有自理能力且单独居住的老人、无自理能力且单独居住的老人和由子女轮流供养的老人赡养费标准,分别确定为每月400元、每月500元且承担护理费用和每年1000元。
为形成敬老尊长共识,开江县充分发挥乡贤德高望重、群众信赖的独特优势,通过乡镇政协委员工作室“牵线搭桥”,让乡贤能人“一帮多”包户对接,及时处理涉及赡养义务的矛盾纠纷。同时,开展敬老爱亲校园普法讲座,组织学生开展敬老爱亲实践活动,中小学生牵手父母定期看望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让其在孩子的带动下形成正确的敬老观。
在此基础上,由司法所指导村、社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将尊老孝老爱老内容融入其中。通过开展“村规民约大家谈”电视访谈,让村规民约成为群众共同认可和遵守的行为规范。截至目前,全县各村、社区修订村规民约102件,开展“村规民约大家谈”电视访谈3期。
道德终归靠自律,若无法实现这一目的,法律就是老人维护自身权益的最后“武器”。
“对有赡养能力而不赡养父母的情况,出具依法履行赡养义务告知函。”陈春梅说,经提醒后仍拒不赡养的,由司法所组织现场调解;对子女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由乡镇政府牵头,组织法庭、派出所、司法所依法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教育后仍无效果的,通过“村村通”广播公开曝光。对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反面典型,纳入道德失范“名单”,让不赡养老人者在银行贷款、惠民政策享受等方面受到法律法规应有限制。
据了解,在对此类案件的处理上,开江县法律援助中心开通了老人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的“三优服务”,保障老人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已办理老年人维权援助案件26件。(程科 黄伦高)